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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0章 法、术、势(1/2)

    嬴政之所以亲至,并非偶然。

    法家乃大秦立国之基,为君者不可不通。听李斯论法,未必无启发。或许一句点拨,便能窥见治国新径。

    至于章邯——则是扶苏特意指派。

    此人虽年轻,却心思缜密,笔力沉稳,将来必是栋梁之材。

    而说到法家造诣,李斯当世无双。

    论辩才、实务、政略,无人能出其右。

    但若论思想之深、着述之丰,他仍稍逊一人——

    韩非。

    那个死在秦国牢狱中的韩国公子,那个写下《孤愤》《五蠹》《说难》的法家集大成者。

    李斯敬他,也恨他。

    敬其才冠天下,恨其命薄如纸。

    而今,轮到他执笔续道。

    这一场讲学,不只是传道授业。

    是争权,争势,争未来大秦的话语权。

    烛火摇曳,竹简轻响。

    李斯深吸一口气,缓缓开口——

    法,由此始。

    韩非身死之后,他的弟子门人,连同天下法家之士,纷纷拾遗补阙,将他生前散落的篇章、策论、奏疏尽数搜集,昼夜编纂,终成一部《韩非子》。

    自此,韩非不再只是那个困于韩国朝堂、空有才略却无施展之地的孤臣,而是正式登临法家圣坛,被尊为“法家·韩非子”。

    他的思想如星火燎原,与管仲、姬侨、李悝、慎到、申不害、商鞅等先贤并列,成为法家道统中不可动摇的一柱擎天。

    但若论真正将法家之道推向极致的,却是他的同门师兄——李斯。

    论才情,李斯不输韩非半分;论谋略,更是锋芒毕露,步步为营。而最关键的是——李斯手中握着韩非从未拥有的东西:实权。

    秦王嬴政信他、重他,凡他所献之策,皆可在秦国上下推行。法令如刀,刻入山河;刑赏如雷,震彻黔首。每一条律令落地,都有回响,都有结果。

    反观韩非,纵然笔走龙蛇,字字珠玑,可那些惊世治国之策,在韩王安面前不过是一纸空文。无人施行,便无验证;没有实践淬炼的思想,终究是空中楼阁。

    所以李斯清楚得很——若自己能将这些年亲历亲证的法家之道,系统归纳、提炼成书,名为《李斯子》,那他在法家史上的地位,未必不能与韩非比肩,甚至……更进一步。

    这对一生都在与韩非暗中较劲的李斯而言,怎一个“诱惑”了得?

    因此,当太子扶苏亲口提出,请他讲授法家精义,并命章邯执笔记录时,李斯几乎未作迟疑,当即应允。

    不仅如此,他还特意叮嘱章邯:录完之后,草稿必须呈送于他本人,由他亲自删削润色,字斟句酌,务求一字不虚,一言立骨。

    这一册书,不只是讲义,更是他李斯问鼎法家巅峰的踏天石。

    殿上肃静,李斯整袍升阶,面向嬴政与扶苏,躬身一礼,气势顿起。

    他开口,声如洪钟:

    “法家之源,可溯至夏商之世,理官掌刑狱,以正纲纪,此乃滥觞。”

    “及至春秋,齐有管仲,晋有郭偃,郑有公孙侨,相继变法图强,始立规矩,初具学说气象。”

    “自春秋入战国,代代贤者接续耕耘,法家之道日益缜密,体系渐成。”

    “然因地域不同,理念相异,法家内部亦分化出两系三派。”

    他顿了顿,目光如电扫过殿堂:

    “两系者,一为晋法家,一为齐法家。”

    “晋法家讲的是——不别亲疏,不论贵贱,唯法是从!刑赏出于一律,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齐法家则主张法教并重,礼法共治,既重刑威,也讲德化,欲以宽猛相济,安邦定国。”

    “而三派,则是法、术、势三大根本支柱!”

    “所谓‘法’,便是明刑峻赏,令行禁止。守法者,虽微必赏;违令者,虽贵必诛!使万民知所趋避,群臣不敢妄动。”

    “所谓‘术’,乃是君主控御群臣的隐秘手段——藏于胸中,不露声色,察忠奸于无形,决赏罚于幽微。使人莫测深浅,唯仰圣裁。”

    “至于‘势’,则是至高无上的权柄。国之利器,不可示人,更不可分授。君主独握雷霆之势,使百官战栗,四方俯首,如鹰视兔,如虎临羊!”

    一番话落,满殿生寒,仿佛有无形铁律已笼罩整个咸阳宫。

    李斯稍作停顿,随即继续道:

    “接下来,容臣为殿下梳理几位法家先贤的真髓要义。”

    “譬如管仲,辅佐齐桓公称霸诸侯。他一面高举‘礼义廉耻’四维大旗,视其为国家命脉,强调教化之功;”

    “另一面,却又是史上首位明确提出‘以法治国’之人!主张君臣上下,无论贵贱,皆须一体遵法。此乃破天荒之举,开风气之先!”

    “再如公孙侨,执掌郑国大权,辅佐简公、定公两代君主。他将所制刑书铸于铜鼎之上,公之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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