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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3章 亏本生意(1/2)

    “毕竟过去不愿多垦荒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力有限,单靠双肩两腿,难拓良田。”

    “如今有了耕牛拉犁,有铁器助力,即便家中劳力不多,也能照料更大面积的土地。”

    “百姓开垦的田越多,秦国所收之租税自然水涨船高。”

    “最终,黔首得利在前,得以提前享用便利之具;秦国获利在后,坐享日益充盈之仓廪。”

    “这正是孤为何要采取‘先借后付’之策——先将牲畜、器具交予黔首使用,待其完成垦荒任务后再行结算归属。”

    “当然,难免会有个别黔首因意外损毁所借之物。”

    “但这类情况,在千万百姓之中终究只是少数。”

    “况且,即便真有损坏,也并非毫无约束。”

    “家中殷实者,以财补偿;贫寒无力者,则以劳役抵偿。”

    “总而言之,除非此人携物潜逃出境,否则无论何种情形,秦国都不至于蒙受重大损失。”

    “章卿,可知此中深意?”

    太子扶苏话音落下,章邯早已心领神会,神色钦服,躬身拜道:“殿下谋虑深远,臣诚心叹服!”

    ——

    苍穹之下,大秦君臣望着天幕所映景象,目睹太子扶苏推行“先借牲畜器具予黔首垦荒,事成后再确认归属”的举措,无不陷入沉思。

    此策迥异于旧日权衡得失之常理,令人耳目一新。

    以往观念中,若未见百姓完成垦荒之功,便早早将耕牛、铁犁交付其手,无异于冒险之举。

    谁又能确保这些百姓在交付足额田亩之前,不会因操作不慎损毁器具?

    或因疏于照管,致使耕牛病亡?

    倘若如此,又未能如期完成垦地之责,岂非牛失、器毁、田荒三重皆空?

    这般风险,谁堪承担?

    百姓能赔吗?

    若有余财,尚可折价赔偿;若家徒四壁,纵使罚作徭役,所得亦未必足以弥补损耗。

    正因如此,旧法总倾向于严控资源、待功而授。

    而今太子此举,反其道而行之,却暗藏大智。

    因为在当今时局之下,一名普通黔首的性命,未必就比得上一头耕牛来得贵重!

    那么,如何才能防止秦国陷入牲畜、农具与土地三者尽失的窘境呢?

    最稳妥的办法,便是由黔首主动向官府申报——自己打算开垦多少亩荒地。

    官府便据此将相应面积的荒地交予该名黔首,并立下公契为凭,明确这片荒地由其负责整治。

    此举,正是为了防范日后有奸猾之徒强占他人辛辛苦苦开垦出的土地。

    公契一立,黔首便可自行设法开荒。

    待到所报之地尽数整治完毕,便可持契前往官府申验。

    官府随即派人实地查验,核对契上所载荒地是否确已开垦成田。

    若验收无误,官府便会依照契中注明的田亩数目,将黔首所需的耕牛、农具如数交付。

    这种“一手交田契,一手交物资”的方式,能最大程度确保官府每送出一头牛、一架犁,都换回了实实在在的可耕之田。

    如此,秦国便无需担忧物资流失、土地落空的局面发生。

    在以物换地的过程中,自然也不会出现亏耗国本的情形。

    这,也正是天幕中的“章邯”与现实中大秦君臣,在推行此类交换时常采用的方式。

    然而太子扶苏的做法却截然不同。

    他选择先让黔首借用耕牛与农具,待土地开垦完成之后,再正式完成兑换。

    这一做法,无疑带有极大的风险——万一百姓未能如期完成开荒,或中途弃耕逃亡,官府便会白白损失物资。

    更甚者,太子扶苏竟也能接受这种可能出现“投入无回报”的局面,甘愿承担部分亏损。

    但倘若跳出眼前的得失,放眼全局、着眼长远,便会发现:

    尽管扶苏的做法可能在个别交易中有所折损,

    但却因此大大加快了开荒进度——原本需要三年才能完成的垦殖任务,如今一年便可达成。

    而这份提前收获的大量良田所带来的赋税、粮产与人口安置等综合收益,早已远远超过了那些可能损失的几头牛、几架犁。

    这种不拘泥于局部盈亏,敢于以短期让利换取长期全局利益的思维方式,实在值得大秦上下深思与借鉴。

    甚至已有大臣由此受到启发:

    倘若某项举措看似赔本,却能撬动整体更大的收益,那做一回“亏本生意”,又有何不可?

    况且,还可从整体多出的收益中,划拨一部分反哺那项“赔本”的事务,使其持续运转,进而催生更多利好。

    不知不觉间,朝中群臣对地方治理与国家经济之间的关系,有了更为通透的理解。

    此时,秦皇嬴政转首望向廷尉李斯,沉声下令:

    “今后凡涉及耕牛、农具与荒地交换之事,皆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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