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都尉的将士们快速的解决了饭食,然后就地休息待命等待霍去病的命令。
骑都尉基本上全部都是新兵蛋子,他们没有见过血。
所以很多人在知道他们即将要进行一场杀戮时,还有些紧张。
这是不可避免的事情。
新兵之所以是新兵,就是因为没有上过战场,没有尝过鲜血的味道。
让这样的一支新兵,直接去和匈奴的主力部队硬战,几乎就是送死。
所以霍去病此行的目的就是让骑都尉的新兵们,体验一下杀戮的感觉。
日后到了战场上,他们就是一支无情的杀戮机器。
所以这些匈奴人的小部落是他们最佳的选择。
大约休息了一刻钟之后,斥候队长去而复返。
随即霍去病就一声令下,带着骑都尉向着一个方向急行而去。
当那处匈奴人的部落出现在了骑都尉的视野中时,骑都尉自动分成了三队。
两队百人从两侧包抄而去。
而霍去病,则带领着剩下的三百余骑,从正面向那匈奴部落冲去。
骑兵一旦奔跑起来,是很恐怖的。
当匈奴人发现地面的震动时,就已经来不及了。
随着一轮箭雨落下,匈奴人部落中不断有惨叫声发出。
少部分反应过来的匈奴人,他们刚刚翻身上马,一群全身披甲的骑兵就已经冲入了他们的营帐之中。
在阳光的照射下,骑都尉的武器闪闪发光。
但在匈奴人眼里,那是恶魔的武器,恶魔要来收割他们的生命了。
霍去病手持一杆长枪,在马匹带来的强大冲击力下,刺穿着一个又一个跨上马匹准备逃跑的匈奴人身体。
任由鲜血迸射在自己全身,霍去病丝毫不受影响,甚至隐隐有些兴奋。
这把由大海亲自打造的武器,十分合手,枪击更是能轻易突破一般铁质盔甲,深得霍去病的喜爱。
霍去病不但有着极为强大的军事天赋,他冲锋陷阵的能力亦不是一般人能够比拟。
此时霍去病仿若一尊战神,在最前方击杀着那些还想要反抗的匈奴人。
李敢则紧紧跟随在霍去病身后,身为副将,他还有着保护主将的责任。
李敢的武器是改进的陌刀。
这种改进的适合在马背上使用的武器,第一次展现出了他的杀伤力。
匈奴人那残破的盔甲,在精钢所制的陌刀前,不堪一击。
李敢每次落刀,都会有一个匈奴人从马匹上坠落而下。
李敢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此生的目标就是像他老爹看齐。
让他那个不太看好他的老爹看看,他李敢,比两个哥哥还要勇猛。
李敢杀敌不比霍去病弱,他是真正的悍将。
随着这俩尊杀神在前方开路,骑都尉其余骑兵不停地收割着匈奴人部落剩余的生命。
双方实力差距太大了。
这是霍去病进行一波冲锋后得出的答案。
双方无论是武力还是装备,都差的太多了。
如果匈奴人都是这种水平,霍去病觉得,匈奴很快就要灭亡了。
一波冲锋过后,霍去病就觉得没有继续冲锋的必要了。
这些人虽然骑上马就是匈奴骑兵,但和真正的匈奴王帐军以及左右贤王的精锐部队比起来差太多了。
霍去病在刚才的一轮冲锋中,甚至没有发现有一名匈奴骑兵能够披上完整的甲衣。
但霍去病不会有一丝同情心。
百年来,匈奴人祸乱大汉国边境,造成了无数无辜的百姓死亡。
这是他们匈奴人应该遭受的报应。
骑都尉所有成员一样,他们亦不会对这些匈奴人抱以同情心。
身为羽林孤儿,匈奴人就是他们最大的仇人。
而且他们需要借助这些匈奴人积累战斗的经验,以及自信心。
霍去病看着那些许慌乱着逃离匈奴部落的匈奴人,并没有进行追击。
因为从两侧包抄迂回的骑兵小队已经到来,收割着他们的性命。
不留活口,这是霍去病等人此行的必然要求。
骑都尉的刀锋甲硬,一个四五百人的匈奴部落,瞬间就消失在了这片草原上。
只留下了数千头牛羊以及上百匹马。
而骑都尉的战士们,一个个都兴奋若狂,匈奴人,也不过如此。
他们穿着最先进的装备,拿着最锋利的武器,经受过最魔鬼的训练。
在他们面前,即使是匈奴人也如同待宰的羊羔一般。
原本存留在心底里的最后一丝恐惧彻底消失不见。
反而被一种强大的自信所取代。
司马说的不错,他们的训练堪称最辛苦,身上的武器盔甲是世界上最先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