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时间了,甚至大部分休息时间将在飞机上度过。
所以,陈丰不会接受公司的安排,他哪一条都不会同意。
何颖不只是发来了公司的安排,还有一份文件,是针对他之前和公司签署合同的补充协议。
协议很短,核心就俩字——版权!
在之前和沈天明重签的合约中,陈丰的歌曲版权全部归属于自己,公司只有收益分成。
这是沈天明的诚意,而且这一条是陈丰最为看重的,也是当时他签约这么痛快的原因之一。
但是现在,光影居然打起了这些版权的主意!
按照这份补充协议,他所创作的歌曲作品版权,全部归公司所有。
只要陈丰还在光影,未来所创作歌曲的版权也将归属公司。
作为补偿,协议里给了陈丰相当优厚的条件,比如减少对他的抽成、承诺更好的推广宣传等等。
如果只是那些满满的行程,陈丰还可以站在公司的角度理解一二,毕竟自己确实随意了些,其他艺人哪个不是拼死拼活跑通告?
而且这些日子公司对自己确实不错,也帮自己处理过不少事情,所以不同意归不同意,心里还是有些歉意的。
但是这个协议就完全不能忍了。
开什么玩笑?
居然想要全部歌曲的版权,这已经触及到了陈丰的底线!
他是绝对不会签的,他要对这些作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