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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新贸易管理制度(2/3)



    “办理费就是为了限制入境人数,还能作为违规人员追溯的依据,也能让交钱办证入境的人更加谨慎守法。”

    吴其濬和秘书们听得纷纷点头,便没有再对这个入境许可收费要求提出什么疑问。

    刘玉龙等秘书舍人记录完毕,就继续往下说后续要求:

    “入境许可还要再分等级。

    “高级许可,有效期二十年,到期重审之后可续期。

    “允许以十年为单位,租赁指定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到期未被驱逐便可续期。

    “可以在租赁的土地上自行建造房屋和仓库用于居住和经营,可以长期在大汉通商市舶司所在城市生活。

    “高级许可证需要皇帝批准,授予已经在大汉朝廷投资建厂的商人,以及已经得到官民认可的长期诚实守法经营的商人。

    “中级许可,有效期六年,到期重审后可续期。

    “允许以三年为单位,在指定范围内租赁现有的房屋和仓库,到期未被驱逐可续期。

    “授予定期往来大汉经营贸易的守法商人,需要大汉鸿胪寺审议并批准。

    “低级许可,只能短期入住旅馆驿站,最多以一年为单位租赁仓库和住房,单次入境时间不能超过一年。

    “授予单次和首次入境办事的外夷商人和随行人员,可以直接在入境的市舶司办理。

    “所有第一次入境大汉的外夷,都只能办理最低级的入境许可。

    “第一年经营贸易无违规者,才能在到期之前申请升级为中级许可。

    “除非皇帝专门批准,否则六年中级许可期满之时,才可以申请高级许可。”

    刘玉龙的入境许可证,可以算是一套简易的签证和出入境管理制度。

    大汉暂时不会向其他国家派遣外交官,所以入境许可证也不能在对方的国家办理,只能在大汉的通商口岸附近办理。

    无法办理入境许可证,或者不想办理入境许可证,却仍然出现在大汉的人员,通常是水手或者商人的雇员。

    这个时代也不用考虑什么人权问题,可以就放到两个单独的小岛上,监视集中居住。

    等到雇主们交易完毕,再去这些岛上带走他们就行了。

    当然,这样居住的时候也要缴纳房租,大汉不能给他们白白的供应食宿,这些钱正好作为监管民兵的工钱。

    刘玉龙这一套要求,对吴其濬等人而言稍微有些新奇。

    但是刘玉龙说得简单通俗,他们觉得自己能够处理这些事情,关键是这样也能够给鸿胪寺扩权,还能额外收一笔钱,所以也就没有提出什么疑问。

    不过刘玉龙的安排也还没有说完:

    “我一个月前安排格物院,参考欧洲常用的造币机,设计蒸汽机驱动的新造币机。

    “现在已经有了能运行的样机,预计入秋之时就能够量产新大汉标准银币了。

    “以后大汉境内全面停用银两并改用银币,境内的旧有白银和银币要兑换成新大汉银币,同时全面禁止外来银币流通。

    “从来年开始,恢复贸易配额敕书制度,并全面提高火耗,征收铸币税。

    “所有来大汉经营工商业的外夷,都必须宣誓效服从大汉皇帝的命令,遵守大汉的法律和风俗习惯。

    “对于所有的外来金银,无论是金银块还是外夷铸造的各种金银币,都要去皇汉银行兑换成大汉标准银币,才能在大汉境内交易使用。

    “兑换之时,无视其他金银币的面额和总重量,只按照其所含纯金和纯银的重量计算。

    “同时要缴纳三成火耗作为铸币税,其中两成计入内帑账户,一成作为皇汉银行利润。

    “办理完这些一系列手续之后,外来商人才能根据经营的时间长短和次数,获得一份鸿胪寺发放的贸易配额敕书。

    “敕书限定可以交易的货物类型和数额,出入境时市舶司要检查敕书和货物是否匹配。

    “同时由皇汉商贸公司牵头,组织并管理大汉出口贸易公行。

    “所有经营出口贸易的商人,必须每年缴纳一百贯会费加入行会,才能参与出口贸易。

    “公行每年拟定所有出口货物的价格波动范围,所有出口商人必须严格执行并缴税,否则逐出公行并治罪。”

    皇汉类似于皇明,是大汉皇家的意思。

    古代东方通常不采用皇家某某的说法,而是用皇字加上国号来表示。

    比如朱元璋的祖制就是“皇明祖训”,家谱是“皇明玉牒”。

    由于刘德胜的强迫症,一直不愿意使用欧式银币。

    大汉本土仍然坚持传统,使用银票、白银、铜钱并行的货币制度。

    银票是定额记名的,实际作用相当于汇票,用于钱庄之间汇兑和大额商业交易。

    银两用于中间额度的商业交易,铜钱用于百姓日常消费。

    标准货币符号是“钱”和“贯”,一钱就是一枚铜钱,一贯视作一千枚铜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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