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江市·印象(3/3)
灵感来自于深圳的世界之窗主题公园,包括后来的明斯克航空母舰公园。实话说,深圳这个地方除了房子高点,人多点,和其他城市也没什么两样。要在这个地方发展旅游业简直就是笑话。可人家做到了。没有自然景观,那好,我们人造。虽然,后来全国各地类似的主题公园纷纷上马,最后泛滥成灾。但深圳得天下之先之举还是很有远见的。黄昏考虑了一下,江市虽然没有什么名气,但自然景观还是很不错的,发展旅游业有先天优势。可就是没什么名气。他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将江市这个地方炒红。靠的就是《牛》这个第一流的歌舞剧。但单纯靠这部歌舞剧还不足以支撑起一个地方的旅游景观。黄昏干脆就仿照张艺谋在桂林搞的那个《漓江·印象》,也在江市搞了这么一出。以后,《牛》歌舞剧就落户在江市了,只要这次水牛节一炮而红,就帮助江市培养一批演员出来,长期在那里演出,顺便收他们的版权费用。通过这个节目,还需要在江边弄一大堆什么主体会馆,温泉饭店,民俗一条街,康乐中心什么的。要不了两年就红火起来了。这上点黄昏还是有把握的。他知道自己公司和手下明星的价值。听完黄昏的介绍,周顶一群人都游动起来了。周顶同志更是无法遏止住内心的喜悦,猛地扑到黄昏窗前,隔着栅栏和黄昏热烈地握手。然后,常委们次第一一和黄昏握手。像是诀别一个即将服刑的革命先烈。这一照片立即被江市报社的记者捕捉到。当然,发表是不可能的。日常用来作为八卦谈资还是很有市场。介绍完情况后,双方开始谈合作方式。黄昏笑笑说:“这个问题,我不和你们谈。一切都交给我的助理吴青云女士。我是一个文化人,不谈钱的。”吴青云要价非常狠。她开出的条件是:黄昏文化有限公司负责《牛》歌舞剧的演出,江市负责支付演员的演出费用。因为f4组合不可能长期驻扎江市,就委托黄昏公司聘请合适的演员按期来江市客串。《牛》歌舞剧的版权作为干股加入到《江市·印象》项目之中,占百分之三股份。双方成立董事会,黄昏任董事长,周顶任常务副董事长。《江市·印象》项目的土建部分由江市地方政府承担。但一切往来帐目需要由双方签字通过才能生效。项目建设完毕之后,成立《江市·印象公司》,对江市所有景点整体整合,做为一个旅游实业而存在。争取在三年内进入资本市场。具体上市事务由黄昏公司委托相应的券商进行运作。上市之后,黄昏所持有的股份将作为董事长股权,不以予流通。这个条件有点苛刻,但周顶那边还是答应了。这么一来,如果项目启动成功,黄昏不费多大力气就有一亿多资本如债,更不要说上市之后了。周顶想得很简单,反正是国家的钱。只要能够让地方上繁荣起来,出点血也是必要的。再说了,他不可能一辈子呆在江市。黄昏也不是一个吝啬的人,好处肯定会有的。大家心照不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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