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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详解条陈·二(1/2)

    莲公主似是被他的这一番话给吓到,花了许久才逐渐消化,眼神也垂了下去。

    她从前,是不会想这些事情的。

    她继续低头看着条陈,一字一句,反复琢磨。

    “那这要河道衙门和锦衣卫三年内接受两岸百姓有关印子钱官司一事,又是为何?”

    李叶青面上的自信越发凸显,一双眼睛犹如星辰般明亮,再度拱手。

    “这便是我要说的第二点了,再好的法规,如果执行不下去,也不过是一纸空文。

    殿下可知道,这次借贷之中,百姓最大的难处在哪里?”

    莲公主思索稍许。

    “衣食?”

    “非也。”

    “住处?”

    “非也。”

    “利钱?”

    “也不是。”

    李叶青也不再卖关子,而是缓缓开口。

    “难处在于,若是这些商号,不按规矩来,该如何反抗?”

    “直接上衙门告官不就是了?条例上已经说了,超过二十分的部分,全都不用还吗?”

    李叶青一个没绷住,直接笑了出来。

    又见到莲公主脸上的愠怒,当即赶忙收声。

    “抱歉,想到开心的事情了。”

    莲公主强压着内心的怒意,挥了挥手。

    “我知道,你且说下去。”

    李叶青勉强将嘴角压下,开始一点一点解释。

    “民间有一句俗语,虽然不一定公允,但是足见百姓对于官府之恐惧,甚于猛虎。

    ‘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

    说的就是百姓不信官府,不是说天下没有清明的衙门,只是如此现象,也是积弊已久。

    那些商人为了银子,可是什么都干得出来。

    不说别的,三成利钱,就能让他们不惧砍头的风险,五成就是搭上全家也不在乎,若是十成,就是说要诛灭十族,也不在乎。

    他们为了这些利润,敢去贿赂县令,贿赂知府,即便是有一两个清明官员,他们也会转而去贿赂衙门的属吏,然后将主官隔绝视听,与那些大户里外勾结,视朝廷法度于无物。”

    莲公主一边听着一边轻轻点头,不过她还是发现不对,问道。

    “你这么说,岂不是毫无办法?”

    “这便是我这一条条陈要做的了。”

    莲公主眼中闪过一丝明悟,却又带着新的疑惑“所以,引入河道衙门与锦衣卫,是为了打破地方官府可能存在的官商勾结,为百姓另开一条申冤之路,使其有所忌惮。

    这确是良策。

    只是……”

    她纤细的手指轻轻点在那“三年”二字上,“为何限定只有三年?

    又为何只限于‘印子钱’相关的案子?

    若此策有效,当长久施行才是;

    若无效,又何必多此一举?”

    李叶青闻言,心中暗赞这位公主果然心思敏锐,能立刻抓住关键。他略一沉吟,决定换一种方式解释。

    “殿下,请容臣打个比方。”

    李叶青斟酌着词句,“假设您手中有一件心爱的宝物,他人觊觎已久。

    忽有一日,有人明言要夺走此宝,您会如何?”

    莲公主微微一怔,显然没料到李叶青会突然问出这样一个与之前严肃政论毫不相关的问题。

    她蹙眉思索片刻,有些不确定地回答“本宫……会加强守卫,禀明父皇,严惩觊觎之人?”

    她的思路依旧停留在无人敢夺公主之物的层面,语气中带着天然的优越与疑惑,似乎觉得这个问题本身就很奇怪。

    李叶青见状,立刻意识到问题所在。

    公主生于深宫,长于富贵,从来只有她拥有、赏赐或夺取他人之物,何曾真正体会过自己珍视之物可能被他人强行夺走的那种危机感与切肤之痛?

    她无法代入那种情境。

    “是臣比喻不当。”

    李叶青有些尴尬,随即话锋一转,直视莲公主,目光坦然中带着一丝锐利,“若换作是臣,或换作任何一个寻常百姓、寒门士子,乃至……地方上那些苦心经营、视权如命的官员,若有人要夺走他们手中赖以生存、安身立命的‘宝贝’,他们的第一反应,往往是——拼命护住,不容有失。”

    “拼命护住?”

    莲公主喃喃重复,美眸中光芒闪动,似乎捕捉到了什么。

    “正是。”

    李叶青点头,语气加重,“对地方官府而言,刑名断案之权,尤其是涉及钱粮纠纷、民间诉讼的权柄,便是他们手中至关重要的‘宝贝’之一。

    这权力意味着对地方经济的隐性控制,意味着人脉网络的编织,意味着……数不尽的、或明或暗的好处。

    以往,印子钱等债务纠纷,多由县衙、府衙审理,其中可操作的空间,殿下想必能想象。”

    莲公主的脸色沉了下来,缓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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