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在两人之间蔓延了片刻,朱槿忽然开口,语气带着几分郑重:“徐叔叔,明日我就启程返回应天府了。我想让标翊卫护送我回去。”
徐达脸上的笑意瞬间淡去,面色一沉,握着酒囊的手猛地收紧,指节都泛了白。标翊卫现在可是军中最为精锐的一支部队,全员配备最新型的燧发枪,盔甲都是用上好的精铁打造,轻便又坚固,寻常弓箭根本射不穿。这支部队不仅是全军的尖刀,更是他压箱底的杀手锏。
他几乎是立刻摇头:“我知道你此行押送元顺帝还有传国玉玺回应天事关重大,我给你多配点人手,标翊卫就算了吧。”
朱槿早料到他会反对,语气平静却带着不容置喙的坚持:“徐叔叔,我已经让陈平将标翊卫备用燧发枪清点出来,大约有 2000把左右,还连带三十箱铅弹和火药。您从各营挑些身手好的弟兄,半个月就能练出一支新的精锐。标翊卫我有用,所以还是让我带回去吧。”
徐达眉头紧锁,心里快速盘算着。如今自己手握三十万大军,西进对付李思齐和脱列伯,凭着现有的兵力和朱槿出的那些计策,确实胜算极大。
标翊卫虽精锐,但暂时不用也不会影响战局。他看着朱槿那副志在必得的样子,知道这小子一旦做了决定,轻易不会改变。沉吟半晌,他终是松了口,重重叹了口气:“罢了罢了,你这小子,总是有你的道理。标翊卫你带走,但路上务必小心,若有差池,我可饶不了你。”
朱槿见他同意,脸上露出喜色,连忙拱手:“多谢徐叔叔!您放心,我定会安全将元顺帝和玉玺带回应天,也定会护好标翊卫的弟兄们。”
徐达摆了摆手,将酒囊中的酒一饮而尽,空瘪的酒囊被他随手往石阶上一扔,他撑着膝盖站起身。
拍了拍衣袍上的尘土,对着朱槿说道:“快回去休息吧,明日一早就得拔营,我这边还有军务要理,明日就不送你了。等回到应天,我让你婶娘炖上羊肉,咱叔侄俩就着醉仙居的好酒,好好喝一场,不醉不归。”
朱槿也跟着起身,望着徐达被月光拉长的身影——那身影在殿门的阴影里忽明忽暗,却依旧挺拔如松。
他轻声说道:“徐叔叔,我想等到新年,就能再喝一场了吧。”
二人心照不宣地对视一眼,眼底都泛起笑意,像落了星光。
他们都清楚,正月初四那桩天大的事——朱元璋要登基称帝了。
史书记载里,历史上1368年正月初四朱元璋在应天府称帝时,徐达正率军在河南作战,没能赶回应天参加大典,可这一次不同,半年多的时间,足够徐达肃清山西、陕西、甘肃的残敌,赶在新岁之前凯旋。
到时候,徐达要穿着崭新的蟒袍,站在应天城的午门广场上,和文武百官一同排班列站,随着赞礼官的唱喏躬身下拜,朝着丹陛之上的朱元璋行三跪九叩大礼。
他要亲眼看着发小戴上那顶垂着十二旒玉串的冕冠,听着山呼海啸般的“万岁”声震彻云霄,在百官朝贺的盛大场面里,做这场开国盛典最虔诚的见证者。
“一定能。”徐达的声音裹着夜风传来,带着金戈铁马磨出的粗粝,却又藏着不容置疑的笃定,“大哥那么重要的日子我一定要亲眼所见。”
徐达思绪飘过,回想当年,他和朱元璋在濠州的田埂上摸爬滚打,那时朱元璋还叫朱重八,他也只是个跟着混饭吃的愣头青。
两人曾在暴雨夜挤在破庙里分一个窝头,朱元璋总把那点可怜的玉米面多往他碗里拨些,自己啃着硬邦邦的麸皮;也偷偷吃掉了地主家的小牛犊子,被追得漫山跑时,朱元璋永远拽着他的胳膊跑在前面。
后来揭竿而起,朱元璋在前方冲锋陷阵,他就在后面死死守住退路,看惯了彼此浴血的模样,也数着对方身上添了多少道新疤。
滁州城下,朱元璋肩头中箭,是他背着人跑了半夜甩掉追兵,后背被箭矢擦出的血痕和朱元璋的血混在一起,在寒夜里冻成暗红的冰碴;鄱阳湖里,朱元璋的坐船被火攻,是他驾着小船硬生生撞过去,在漫天火光里拽着朱元璋的胳膊往自己船上跳,两人都被烧伤了半边身子,却在颠簸的船舱里笑得像个傻子。
这么多年,他们从不说什么漂亮话,一个眼神递过来,就知道对方是渴了还是累了,是想强攻还是要撤退。
如今自己大哥朱元璋要成为那个世间最为尊贵的身份了,这等荣耀时刻,他这个做兄弟的,说什么也得在场,看一眼那身龙袍穿在发小身上,是不是还像当年穿粗布短褂时那样,让人觉得踏实。
“到时候,我给你带西北的好酒,比醉仙居的更烈。”徐达又补充道,语气里满是对未来的期许,仿佛已经看到了那一日,他看着自己大哥朱元璋站在金銮殿上,身后是万里河山,身前是满堂文武。
朱槿望着他鬓角在月光下泛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