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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章 逐鹿中原(3/3)


    · 新占区赋税整体减免三成,持续三年。

    · 鼓励垦荒,新开垦土地,五年内不征赋税。

    · 推广汉国先进农具和耕作技术,由官府提供借贷或补贴。

    实实在在的好处逐渐打消了百姓的疑虑。

    大量被贵族隐匿的“隐户”被登记入册,成为了向汉国官府纳税服役的编户齐民;无数被兼并的土地重新回到国家账册上,为后续的均田、授田政策打下了基础。

    这一过程虽然触动了旧势力的利益,引发了零星的反抗,但在汉军强有力的弹压和新政带来的普遍红利下,这些反抗很快便如浪花般消散。

    “汉律刻石”被树立在每一个城县的中心广场。

    汉国的律法条文,以简洁明了的语言雕刻其上,派专人宣讲,要求“妇孺皆知”。

    与郑、陈旧律往往偏袒贵族、刑罚严苛不同,汉律强调“法不阿贵,绳不挠曲”,至少在理论上确立了法律的相对公正性,极大地稳定了社会秩序。

    同时,汉国的度量衡标准器被下发至各地,“汉尺”、“汉斗”、“汉秤”逐渐取代了各国混乱的标准。

    “书同文”政策也开始推行,官方文书一律使用汉国姬长伯推广的简体文字,虽未强制民间立即改变,但通过官吏、教育和商贸的影响,汉字正潜移默化地成为沟通的主流。

    各地户厅、工厅、兵厅、学厅、吏厅、礼厅的官员们不仅负责减免赋税,更着手恢复因战乱而凋敝各行各业,尽快恢复两国的经济。

    · 平抑物价: 官府动用府库储备,平粜粮食、盐铁,打击囤积居奇,迅速稳定了市场。

    · 兴修水利: 组织民夫(以工代赈),修缮在战争中受损的沟渠、堤坝,保障农业生产。

    · 鼓励工商: 降低关市之税,吸引汉国本土商贾前来贸易,将郑、陈的粮食、漆器、手工制品销往各地,同时输入汉国的蜀锦、铁器、牲畜等物资。

    卫宛、褒英在新郑,吕熊在宛丘,都展现了出色的治理才能。

    卫宛以怀柔为主,频繁走访地方耆老,安抚郑国遗民,利用其个人魅力化解了许多潜在冲突。

    吕熊则发挥其沉稳刚毅的风格,强力镇压了几起旧贵族策划的叛乱,同时严格执行新政,迅速恢复了陈地的秩序。

    新政不仅仅是行政和经济上的,更是文化上的。

    汉国官方有意识地推广其礼仪、服饰(至少在正式场合),以及“崇功尚武、锐意进取”的汉国精神。

    对于郑、陈原有的文化习俗,汉国并未强行禁止,而是采取“兼容并蓄,以汉为宗”的策略,通过赏赐、褒奖那些积极学习汉文化、采用汉地风俗的本地人士,来引导文化风向。

    江州的宫廷乐师和学者也被派往新地,演奏歌颂汉王功绩和汉国历史的乐章,编纂地方志时,也着重强调郑、陈之地纳入汉国版图的历史必然性和“天命所归”。

    短短数月,新政的威力初步显现。

    郑、陈旧地的秩序基本稳定,经济开始复苏,流民渐次回归田亩,府库的税收也靠着各地商队经商的商税开始有了稳定的进项。

    大多数普通百姓在经历了最初的惶恐后,发现新朝代的统治似乎比旧时代更为有序、负担更轻,对汉国的认同感在缓慢滋生。

    然而,暗流依旧涌动。旧贵族们失去了特权,心怀怨怼,只是暂时蛰伏;一些心怀“故国”的士人,在私下里仍不免唏嘘感叹;楚、晋、秦等国的细作也在暗中活动,散播流言,试图挑动不满情绪。

    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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