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千里。
他铺开第二张宣纸,为了便于大唐的工匠理解和操作,他决定放弃现代的百分比,采用当时工匠更易理解的“分”或“两”作为比例单位来表述。他提笔蘸墨,用端正的楷书写下:
“伏火方:
硝石(需反复提纯,至色白如玉,无杂质异味为佳)——七分半
硫磺(亦需提纯,至色呈明黄,纯净无杂)——一分
木炭(需选用柳木炭或其他木质均匀之精炭,研磨至极细之粉状)——一分半
以上三味,各需单独研磨成极细之粉,越细越佳。研磨及后续混合时,需绝对远离火源,于阴凉干燥之处,使用木、石或铜制器皿,极其小心、缓慢地混合均匀。切记!此已成之‘伏火药剂’,性极暴烈,惧火惧震惧摩擦,千万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