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农村的田亩已经丈量到户,今日要议的,是青工、青猎、青筑三村的具体规制。”
李枕顿了顿,目光望向众人:“至于工、猎、筑三村,其生计安排,我意——”
“工者,主要安置于青砖工坊与铸铜工坊劳作。”
“筑者,修城垣、建仓廪、理沟渠,由官府直管。”
“今日起,凡入工、筑二村者,除我明令征发的必要劳役外,皆按劳计酬,以铜钱支付。”
“成年男丁,月钱三百文,妇人,月钱二百文。”
“若有技艺出众之技术工匠,如精于冶铸、制陶、木工者,月钱五百文。”
此言一出,席间微有骚动。
一名杞族族老忍不住问道:“邑尹,这......工钱是否过高?”
这个时代没有为贵族做工还给钱这个说法,只要是贵族让封地内的百姓干活,全都算应服的劳役,不用给钱。
李枕给工钱这件事情的本身,就已经堪称划时代了。
不过这件事情李枕先前要将这些杞国遗民划分成四个村子的时候,就已经跟这些人简单提了一句。
众人对此,倒也没觉得有什么意外的。
毕竟李枕只给青农村的民众划了田地,其他三个村子的人没有土地,总得给人家一个生计。
让他们惊讶的是,工钱居然给的如此之高。
李枕抬手止住他的话,淡淡一笑:“此工钱,非凭空妄定,乃核算粟米、布帛、盐薪之价,又参酌殷墟旧制,反复斟酌,方定此数。”
这个工钱标准,倒也不是李枕乱定的,他找手底下的小吏了解过当下的生活水平。
三百文的价格,能让这些人养家糊口的同时,还会略有结余。
如此一来,四村之间因生产方式与利益获取途径的差异。
天然便会形成隔阂与不同的诉求,难以再如铁板一块。
从而达到分化整合,便于管理的目的。
这个目的不说这些杞国遗民的族老们能不能看得出来,就算看得出来又如何。
李枕如此做法,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阳谋。
你们作为杞氏一族的族老,目的不就是为了族人们能过上更好的生活吗?
退一万步来说,你不想过好生活,你的族人还想呢。
李枕目光扫过众人:“工村与筑村之人无农田,全靠工钱过活,三百文,足以养家糊口,尚有余粮存布。”
“如此,工筑之人,不必仰赖田亩,亦可安居乐业。”
紧接着,李枕话锋一转,补充道:“至于织布、浣纱制陶、编筐等杂作,这类民间活计的工钱,我不会干涉。”
“那些活计多在农闲时进行,是农户贴补家用的营生,与工坊的官方用工不冲突。”
民间自发的织布、浣纱等零工,他并不干涉,那是留给农闲时其他村民的活路。
众人闻言,皆默然点头。
杞渊拱手道:“邑尹思虑深远,老朽佩服,杞氏能托身于此,实乃幸事。”
李枕微微颔首,接着说道:“至于青猎村,我将按户,为青猎村在大青山专门划出一片山林猎场。”
“日后青猎村的猎户在此猎场所获,只需上缴一半予邑府,余者自售、自食、自用,官府绝不干涉。”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
现如今,依旧延续着商朝时期,对山林川泽之利和猎物、渔获等“野产”资源的垄断制度。
平民虽可进入采集、狩猎,但大型猎物,如鹿、野猪、獐等,被视为“王猎之物”。
平民若猎得大兽,需上交主体部分给领主或官府,自己可能只被允许保留内脏、下水、皮毛边角或小兽。
直到春秋时期,礼崩乐坏,各诸侯国为增强国力,才开始鼓励开发山林、沼泽,允许平民垦荒、渔猎。
如管仲提出的“弛山泽之禁”,即放松对山林川泽的管制,以增加税收和人口活力。
一些国家甚至将山林租给平民经营,按比例分成。
虽然贵族仍享有优先权,但平民猎户若在非“王苑”“公猎区”狩猎,可自行处置猎物。
诸侯国放松山泽之禁,并非完全放弃控制,而是从“直接垄断”转向“间接征税”。
春秋时期的渔猎比例是1比9,或者2比8,猎户拿大头。
可现阶段毕竟不是春秋时期,李枕也不好做的太过分,引起其他贵族的不满。
他开这种先例已经算是有些触犯贵族集团的利益了,要是再直接照搬春秋时期的,让猎户拿八成甚至九成。
他敢保证,他得到的一定不是民众对他的爱戴,而是贵族们对他的围剿。
也就是他这个分配法,只针对特定的人群,以及这些人还没有土地,比较能被其他贵族们理解和接受,他才敢这么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