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慌、猜疑、期待、愤怒……种种情绪在朝堂上空激烈碰撞。
很快,“三司会审”专班的独立值房内,空气仿佛凝固了。
都察院经历张清源面色凝重地将厚厚一摞卷宗置于案上,沉声道:“第二案:弹劾詹事府少詹事李邦华!罪状:结党营私、操纵科道、收受门生故旧巨额‘冰敬’‘炭敬’并干预铨选!
实证如下:其一,其门生、原吏科都给事中钱嘉徵(已因他案被黜)亲笔供状及账簿副本,详列三年来经其手转交李邦华的‘孝敬’白银总计两万四千余两,时间、地点、经手人(李府长随)俱在,并指认账簿内‘恩师’代称即为李邦华;
其二,都察院调阅吏部存档,比对钱嘉徵在任期间所上弹劾奏章及吏部最终处置官员名单,显示其弹劾对象多与李邦华政敌或其门生竞争者高度重合;
其三,三名曾向李邦华行贿谋求外放优缺的地方官员(现已被地方巡按查实)证言,指认通过钱嘉徵或李府管家向李邦华行贿,附其当时为筹贿银抵押田产的契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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