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郁葱葱的树木,空气里甚至飘着泥土的清香,像个大农庄。
皇帝在御花园见了他。出乎意料的是,皇帝很年轻,穿着普通的龙袍,正蹲在菜园里摘黄瓜,看见沈凡,笑着招手:“你就是沈凡?过来,尝尝这黄瓜,是朕亲手种的。”
沈凡走过去,接过黄瓜咬了一口,脆生生的,有点像空间里的味道。他突然不紧张了,像和村里的长辈聊天一样,说起了村里的土豆、水稻,说起了柳文轩的农书,说起了百姓最大的心愿就是“风调雨顺,有口吃的”。
皇帝听得认真,时不时点头:“你说得对,百姓的日子过好了,国家才能稳。你的农书,朕看过了,很好,要尽快刊印,发给各地的农户。”
沈凡心里一热,连忙跪下:“谢陛下!”
“起来吧,”皇帝扶起他,“朕赏你个‘农科博士’的头衔,留在农学馆,继续研究农法,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
沈凡愣在原地,半天没反应过来。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一个穿成穷书生的猫,居然能得到皇帝的赏识。
离开皇宫时,周大人拍着他的肩膀说:“这下放心了吧?你的本事,终于能帮到更多人了。”
沈凡看着手里的“农科博士”令牌,突然想家了。他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柳文轩,告诉村里的张婶、李伯,告诉旺财——他们的努力,终于被看到了。
他给柳文轩写了封信,说自己很快就回去,带着刊印好的《新农记》,带着皇帝的赏赐,带着满肚子的新知识。
信的最后,他写道:“京城很好,但没有村里的土豆香。等我回去,我们一起种出更多粮食,让天下的百姓都能吃饱饭。”
放下笔,沈凡看着窗外的月光,像看到了村里的老槐树。他知道,京城的繁华再盛,也比不上故土的暖。
回去的日子,不远了。
嗯,回去第一件事,就是给旺财一根真正的逗猫棒——这次,一定要买最好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