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件、第六件……大多数案例都处理得不错,有理有据,有礼有节。各地分院的主事们经过这些年的锻炼,已经能熟练运用“先赔礼后说理,先赔偿后调解”的原则,既维护了百姓权益,又给了江湖人台阶,还传播了“守规矩、讲道理”的理念。
江湖人从最初的不理解、抗拒、嘲讽,到现在的逐渐接受、习惯、甚至主动遵守,这中间的转变,花了整整二十年。二十年,一代人的成长;二十年,足够让襁褓中的婴儿长成青年;二十年,也足够让一种理念从被排斥到被接纳。
直到翻开第十一份卷宗,我的眉头不自觉地皱了起来。
“临安城,西毒欧阳锋再出山,入城时先遣弟子投拜帖至逍遥医馆,言明只是访友,不会在城内动武,若有违诺,甘受逍遥规矩制裁。”我念出卷宗上的内容,抬头看向莲花,“这倒是稀奇。欧阳锋什么时候这么守规矩了?”
莲花接过卷宗细看,手指轻轻摩挲着纸页,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欧阳锋自从当年欧阳克那件事后——被我们废了武功又责令义诊三年——确实收敛了许多。这些年他虽然偶尔出山,但都守规矩,没有再闹出什么大乱子。去年在襄阳,他还出手制止了一场可能殃及百姓的门派争斗。”
“你说他是真心改过,还是迫于逍遥规矩的压力,或是另有图谋?”我问。欧阳锋此人,心高气傲,武功盖世,行事偏激,实在难以揣测。
“真心也好,假意也罢,只要他守规矩,我们就按规矩对待。”莲花放下卷宗,提笔批复,“让临安分院派人回帖:欢迎入城,望守诺言。另:可派两名弟子暗中观察,但不必打扰。若有违诺,依规处理;若守诺,不必多问。”
陆乘风在一旁记录,忍不住说:“欧阳锋这样的人都能守规矩,可见逍遥规矩的影响力。”
“不是规矩的影响力,”莲花摇头,“是人心的向背。二十年前,欧阳锋可以无视任何规矩,因为没人能制他,百姓敢怒不敢言。但现在,他若在临安闹事,不仅逍遥别院会制裁,其他江湖人也会唾弃,百姓会联名告官——这就是风气变了。大势所趋,顺之者昌。”
我深以为然。一个人的力量再大,也大不过人心所向;一个人的武功再高,也高不过公理正义。当守规矩成为共识,破坏规矩者就会成为众矢之的。这就是我们二十年努力要达成的——不是靠武力压制,而是靠共识引领。
第十二件案例有些棘手。西北某地,几个江湖人为追捕一个江洋大盗——“一阵风”刘三,闯入民宅搜查。虽未损坏财物,也未伤人,但惊吓了屋主一家——老夫妇和一对幼童。当地逍遥分院要求他们道歉并赔偿惊吓损失,几人却说自己是行侠仗义、为民除害,不肯低头,还说“搜查民宅是为捉贼,有何不对?”
卷宗后附了双方的说辞和当地百姓的证词。
“行侠仗义不是违法的理由,更不是惊吓无辜的借口。”莲花看完后,语气严肃,“追捕盗贼是好事,但方法要得当。未经允许闯入民宅,惊吓妇孺,已属不当。让他们照价赔偿惊吓损失,并公开道歉。若是不从,收回逍遥令牌,列入不受欢迎名单,通报各派。”
他顿了顿,补充道:“另:可建议当地官府,对于协助捉拿盗贼的江湖人,若方法得当、未伤及无辜,可给予适当奖励。赏罚分明,才能引导善行。”
陆乘风点头:“明白。我会在回复中说明:侠义之心可嘉,但方法需改进。下不为例。”
最后一件案例最简单,也最让人欣慰。大理国一位姓段的商人,在中原经商时被当地地痞勒索,恰巧被路过的几位江湖人看见。几人出手相助,打跑了地痞,还护送段商人到官府报案。事后段商人想酬谢,几人却分文不取,只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是逍遥规矩该做的”。段商人感动不已,回去后在大理广为宣传逍遥规矩,还捐资在当地建了一所逍遥学堂。
卷宗后附了段商人的感谢信和大理国官府的表彰文书。
“这件事要重点表彰。”我指着卷宗,心中暖流涌动,“把这几位江湖人的名字记下来——‘华山派’弟子李青云、‘嵩山派’弟子赵铁柱、‘游侠’周明。下个月发放‘善行令牌’,持此令牌可以在所有逍遥医馆享受优先诊治,在逍遥驿站住宿费用减半。另外,将此事通报他们的师门,建议给予门内表彰。”
莲花点头同意,在卷宗上批注:“善行当彰,善人当奖。将此案例编入教材,让弟子们学习:行侠仗义不只在于除恶,更在于扬善;不只在于武功高低,更在于心性品行。”
处理完所有案例,已是午时。阳光正烈,透过窗棂洒进议事厅,在地上投下整齐的光斑。陆乘风收拾好卷宗,去安排具体的回复和后续事务。我和莲花走出议事厅,在院中缓缓散步,让疲惫的眼睛和头脑放松。
秋日的阳光温暖而不灼热,照在满院的菊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