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晚退出游戏,淡淡道:“她想打秦昭主意,能不殷勤?
玖玖,你说,这个世界会不会是某本狗血言情小说衍生出来的小世界?秦昭是痴恋沈月的舔狗,但沈月眼里只有男主。
男主虐她千百遍,她待男主如初恋,还不得好死。重生以后幡然醒悟,才知道谁对她最好,所以这辈子准备走青梅竹马路线,牢牢抓住秦昭这个‘备胎’。”
大黑猫想了想点头,“有这种可能。小世界的形成是很多元化的。不过沈月既然能重生,说明气运不弱。如果她真跟小胖子在一起,多少也会带动秦昭的气运。从利益角度讲,不亏。”
秦晚嗤笑一声,“以秦家的底蕴,还需去沾别人的光?”
秦昭也就在她面前犯蠢,精英教育培养出来的又怎会是草包?看他对沈月的态度就知道了。
另一边,沈月回到自家别墅,心头那股挥之不去的烦躁感更重了。
她是大约一个月前重生的。一睁眼,发现自己回到了小学六年级,彼时家里公司没有破产,父母健在,她还是个被娇养的富家女,还没有因为痴恋傅川,将自己的人生搞得一团糟。
重活一世,沈月下定决心,这辈子一定要离傅川那个渣男远一点,弥补前世遗憾,让父母安享晚年,也让自己活得风光体面。
她家做建材生意起家,算是“暴发户”。跟秦家、傅家那种有深厚根基的家族完全没法比。
傅家两兄弟,她是不敢招惹了。记忆里,傅川的天才大哥傅淮,年少成名后就销声匿迹,传闻很多,有说出家的,有说隐居的,总之神秘得很。
傅川继承家业,投资娱乐圈,成为华国最年轻的大满贯影帝,身边女伴换得比衣服还快,绯闻满天飞,直到她死,他依旧是京圈最炙手可热的钻石王老五。
那种男人,太危险,不是她能驾驭的,也绝不是良配。
所以,重生后,她把目标放在了秦昭身上。
秦家与傅家门当户对,底蕴甚至在某些方面更胜一筹。秦昭虽然有点小傲娇,但心地不坏,比傅川那种风流性子好接近得多。
要不是前世她脑子进水,没在秦昭对她生出好感时答应交往,说不定早就是京圈贵妇了。
只是……
沈月蹙紧眉头,烦躁地揪着怀里的抱枕。
上辈子,秦昭的母亲秦明珠,明明只有秦昭一个儿子啊!怎么这辈子凭空多出来一个女儿,还比秦昭大,那秦家的家业还能轮到秦昭继承?
沈月感到一阵不安。事态有种逐渐脱离掌控的无力感。
这也是她迫切想要跳级,争取和秦晚同班的原因。她必须近距离观察这个“变数”,才能百战不殆。
夜色渐深,秦明珠踩着高跟鞋,带着一身淡淡酒气进了门。
她已年近四十,但保养得宜,容貌是那种融合了知性优雅与明艳大气的类型,身材窈窕,气质出众。
看到女儿还窝在沙发里,秦明珠立刻露出笑容,带着几分娇憨打趣道:“哟,我们家小监工还没睡呢?又替你爸‘值班’,看着我呢?”
秦晚抬起头,放下平板,起身去厨房,端出一直温着的醒酒汤,递到母亲面前,语气平淡:“我怕你喝多了明天头疼。”
秦明珠最怕喝这些汤汤水水,尤其是醒酒汤总带着点药味。她抱住女儿的胳膊晃了晃,撒娇道:“晚晚,妈妈没喝多少,可不可以不喝呀?你爸看着我也就算了,怎么连你也跟他一个鼻孔出气?”
秦晚试图扒拉下母亲的手,发现扒拉不动,只好叹了口气:“撒娇没用。不喝也可以…嗯,我正好很久没跟爷爷通电话了。”
秦明珠一听,立刻松手,乖乖接过碗,没好气地瞪了女儿一眼,然后屏住呼吸,“吨吨吨”几口把醒酒汤灌了下去,喝完还抱怨:“到底你是妈还是我是妈?管得比管家婆还宽。”
秦晚哼了一声:“有您这么个不让人省心的妈,我也很头疼的好不好。”她可不会像亲爸那样,变着花样哄这位大小姐吃药。
“秦晚!”秦明珠佯怒,“等你爸回来,我非得跟他告状不可!说你欺负我!”
“随你。”秦晚不为所动,指了指厨房,“锅里给你温着山药排骨粥,要是胃里还空,能喝得下就去喝点,养胃。”
秦明珠眼睛一亮,脸上那点佯装的怒色瞬间消失,高高兴兴地往厨房小跑过去:“算你有良心。唉,你爸去了快半个月,我好久没喝到家里炖的汤了。”
她盛了小半碗粥,小心地抿了一口。粥炖得火候恰到好处,山药软糯,排骨酥烂,汤汁浓郁鲜美,带着食材本身的清甜。
秦明珠满足地眯起眼,眼眸都亮了几分。药和粥的量秦晚都控制得很好,既不会让她空着肚子睡觉,也不会撑到。
喝完粥,秦明珠神秘兮兮地凑到女儿身边坐下,打开手机相册,翻出几张照片,献宝似的递到秦晚眼前:“晚晚,你觉得这几个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