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他迁到洛阳,再一年后,这位末世的帝王就会迎来他最后的结局。
司马光说
读史至此,掩卷长叹。
司马光在《资治通鉴》里记载这段历史时,笔调虽然一如既往地克制,但字里行间的叹息已经藏不住了。他引用了昭宗那句“朕何以巡幸至此”的质问,也记下了韦贻范“臣在外不知”的可笑回答,仿佛是在刻意保留这段对话的全部尴尬。司马光当然明白,昭宗问的不是韦贻范一个人——他问的是整个时代。一个皇帝沦落到要靠自己磨豆子煮粥的地步,还要在酒宴上被臣子用酒杯叩脸,这已经不只是个人的悲剧了。唐朝走到这一步,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皇权架空,三者搅在一起,活活把一个尚有志向的皇帝逼成了阶下囚。凤翔城里那场荒唐的宴席,不过是末世的一幅缩影。
作者说
这段历史最让我着迷的,其实不是那些宏大的政治叙事,而是一个很具体的细节:昭宗请客的时候,居然亲自去池子里捕鱼。一个被劫持的皇帝,被软禁在别人的地盘上,明知道座上宾是挟持自己的人,居然还有心思下水捞鱼待客。这不是豁达,这是某种极为诡异的人性。人在极端困厄中,往往会做出一些在旁观者看来毫无意义甚至可笑的事情——比如磨豆子、比如捞鱼、比如请客。这些行为本身没有任何政治价值,但它们是一种确认“我还在”的方式。昭宗在捞鱼的时候,大概觉得自己还是一个能决定吃什么的皇帝,而不是一个连明天都不知道在哪里的囚徒。权力可以剥夺一切,但剥夺不了一个人在寒冬腊月里亲手捞一条鱼的权利——虽然这条鱼其实是李茂贞养的。
本章金句
“本畜此鱼,以待车驾。”
如果你是文中的主人公唐昭宗,面对李茂贞用酒杯叩你脸颊的那一刻,你会怎么做?是忍气吞声喝下那杯酒,还是拍案而起掀了桌子?欢迎在评论区说出你的选择——顺便说一句,历史上拍桌子的人,多半活不到第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