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珍视。
我才是那个无以为报的人。
仅仅只是以身相许?
这哪里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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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的话,我甚至可以割下我的肉来给他吃,只要他能好受一点;就算是他要砍下糖豆的翅膀煲汤喝,只为了尝个新鲜,糖豆也绝不会有一丝一毫的犹豫!
我欠了伟大的亚历克斯勇者两条命——我更欠了我的丈夫,约瑟夫,两条命,以及这之后所有的、充满了光明的日子!
然后,我的话还没说完,先生就又好气又心疼地给了我好几个脑瓜崩,力道不轻,疼得我立刻呲牙咧嘴,把眼泪都憋回去了大半。
他板着脸,没好气地吐槽:
“我为什么要吃自己妻子的肉?嗯?”
他捏了捏我的脸,无奈又带着后怕,“我又不是真的像那些保守派媒体曾经妖魔化宣传的那样的吃人的魔鬼。”
(好吧,我承认我当时的想法是有点极端和……血腥了。但那一瞬间的冲动是真实的。而且,私下里想想,就算先生真的是……那为了更大的利益,牺牲少数似乎也……?)
但是先生立刻就看穿了我眼神里飘过的那一丝危险的“认同”,严肃地告诉我,这种“牺牲少数成全多数”的思想要不得,是通往极端和暴政的捷径。
他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直到我乖乖点头,保证会把这种危险的想法抛到脑后,他才缓和了神色。
看,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一个即使在自身难保、被神性困扰的时候,依然坚守着底线和原则的世俗意义上的好人,一个真正伟大的人。
所以,如果解决那可怕神性侵蚀的办法,真的仅仅只是“陪在他身边”,用我的存在,用我们之间平凡的、充满烟火气的爱,去滋养和唤醒他身上那份属于“人”的、温暖而柔软的部分,让他的人性渐渐大过那冰冷的神性……
那我情愿,不,是求之不得!
我情愿和我的先生就这样相处一辈子,两辈子,三辈子,永远永远!
嘿嘿嘿嘿……这话说的,是不是有点太贪心了?
高低有点“连吃带拿”的嫌疑了。
既解决了他的问题,又满足了我能永远和他在一起的愿望。
但那又怎么了?!
反正我家先生是我家的先生,是糖豆的丈夫!
我们是在婚姻公证处盖了章的,合法夫妻!
谁都抢不走!谁敢来抢,我就……我就把她的头剁掉!
(对不起先生,我只是一时激动,不会真的这么做,我会用更文明的方式打败所有潜在对手......大概?)
反正该剁的时候我大概不会手下留情。
因为我才是对于先生最最最特殊的那个人,没有之一!
是能对抗神性、守护他“人性”的唯一存在!
没有之一!
先生是属于我的,属于我一个人的!
谁也抢不走!
神性不行,命运不行,任何其他人更不行!
写到这里,感觉脸颊发烫,心跳也快得不像话。
但这就是我最真实的想法,无比坚定!
好了,日记就写到这里,先生好像在叫我帮忙尝他新烤的饼干味道如何。
这种“维系人性”的重要工作,我必须立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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