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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急于现在就去卡瓦同,她需要思索清楚路线,适应一下自己的身体。
自从安瑟给自己“赐福”了礼物后,她觉着自己的身体更加轻盈,行动更加迅速,从山洞下山走出到现在,几乎没什么疲惫的感觉。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成为迷妄者的原因,短短两天内给艾什脑子里塞的东西,比她当奴隶的时候一星期都多。
而且她很奇怪,为什么帝国边境的主路上一辆马车都见不到,就算没有马车,路上她没见到一个帝国人,真是奇怪。
艾什想着闭上眼仰头深呼吸,树木草叶的清香沁人心脾,树叶哗啦哗啦的摆动与偶尔飘来的花香,让艾什无不感到......
自由的宽慰,自由人就连赶路都是这么自在,没有老爷在身后用棍子催促,这样的感觉,真的不错。
啊~~~花花~~~~啊~~~~真香~~~~啊~~~~血腥味......
艾什抽动鼻子,空气中那淡淡的血腥味在加重着,似乎向着自己越飘越近,她微微睁开眼,嗅着空气中的味道,那血腥味自己不会闻错,是安瑟赐福自己的原因吗?自己的嗅觉变得灵敏?
不.....不对,是自己的奴隶生活起了作用,是自己作为奴隶闻了十几年的血味儿的原因,而且这血腥味儿里,混合着狐臭、汗水与铁锈,从自己身后飘过来的。
艾什缓缓低下头,将束灵之书摆在身侧,身后若有若无的有灌木丛被剐蹭的声,艾什警惕起来,狼?不对,狼不会有铁锈味,但也说不准.....路过的卡瓦同镇镇民?不走主路在森林里转什么?
艾什思索着起身,转身面对路边的森林,茂密的灌木丛遮挡住了她的视线,风吹着树林,导致无论她看向哪里,哪里的树枝都在晃动。
于地面不断颤动的束灵之书几次原地蹭着,突然竖了起来面对艾什,翻开了空白页,迅速浮现一句故意字体写大的话:
“蠢货,安瑟大人说你不会害怕,你表情这么紧张做什么?你的骨索是用来剔牙的?你要死选个城镇再死,我可不想自己呆在这烂地方被野猪拱碎封面。”
“.......”
艾什瞟了眼束灵之书的话就把手摸到了腰后,手指轻轻按在腰带上挂着的骨索,眼睛四下寻找于森林中散发血腥味的源头,可束灵之书似乎没有想艾什安心寻找危险的意思,依旧在不断冒出新的文字。
“怎么?害怕杀人?你在战场上杀死那泰威尔王国的孩子时,我和安瑟大人可没从你脸上看到恐惧,你的慌乱,你的恐惧,全都是装出来的,你在犹豫什么?林子里出来谁你就杀了谁,增亮魂雾灯!我想见安瑟大人!我想回地狱!”
“闭嘴......臭书.....不想我死你成为野猪粪便就别干扰我......”
艾什玫瑰色的蛇瞳收缩几下,咒骂从她口中不自觉的吐出,她的头脑里快速浮现起一个个手指和身体的动作,右手五指自然的缠绕起骨索的一端,不过这次,她有着自己的意识,而非安瑟的记忆。
她慢慢将骨索全部从腰带后抽出,右臂搅动着把骨索缠绕在手臂上,留出骨索索线尽头六七米的长度垂于地面,警惕着森林里的一举一动,那血腥味儿已经离自己很近了。
树木晃动,灌木丛窸窸窣窣,艾什平稳下呼吸,一抹耐人寻味的微笑涌上她的嘴角,她看到三个人影从灌木丛中慢慢走出,向着自己接近。
“臭书.....安瑟说得对,我确实不会害怕,我更不会害怕杀人,你以为,我为什么会每隔一段时间就换一个主人?因为他们不是中毒了,就是他们的亲戚死了,既然一个被传出背负厄运的奴隶去到哪,哪就会发生不幸,老爷们为什么还要留下她呢?”
艾什低低的说着,她慢慢向后退去,长筒靴于土路拧动稳固身形,紧盯着逐渐走上土路的三个人,束灵之书没有任何反应,就像一本平平无奇的普通书一样,艾什冷哼一声,懦夫......
三个人走到距离艾什五米外的地方,他们穿着破破烂烂的麻木衣和兽皮做的鞋子以及皮甲,两男一女,两个男人一左一右,左边的手持伐木斧,右边的拿着一把满是锈迹的镰刀,镰刀上的血迹干涸,斑驳。
在他们中间的女人绷直了手中的软木弓,搭在她左手手指上的弓箭,正紧紧地瞄准着艾什的脸,三个人都用破布蒙着脸,艾什看不见他们的长相,不过无所谓了,她找到为什么主路人少的原因了,是有匪帮活动大家害怕罢了。
“年轻的小姐,要去卡瓦同镇?我们可以为你指路,当然,我们要一笔指路费,怎么样?”
斧头男嗓音厚重的活动着手腕对艾什笑着说,另一边拿镰刀的土匪也跟着低声笑着,艾什扫了一眼他们几个的身材,都很强壮,不像是饿到过的样子,也就是说他们干这行赚的还不错,她把视线聚焦在女弓手身上,开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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