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反复表示:“我真啥也没干!我只是蹲了个厕所。
厕所里就我一个人,我上哪儿找不在场证明去呀?而且我一共就上了八分钟厕所,光抽烟就得抽五分钟,上完厕所再洗个手,擦个护手霜啥地,八分钟拉个屎,已经很快了,就这么点时间够干啥滴呀?我能跑出去把人杀了再回来吗?
他是被刀捅死的,如果是我,那我用刀捅死他,然后把刀藏起来,再把身上和刀上的血擦干净,八分钟肯定不够,你们用脑子想也知道。
那血一迸出来,肯定到处都是,衣服上,裤子上,鞋上都是血,我把这些东西藏哪儿?你们与其怀疑我,还不如怀疑一下第一个发现尸体的张建军呢,他说是发现了尸体以后脚上踩了血,可谁知道那血是今天早上踩上去的,还是昨天晚上踩的?”
虽然她这话不无道理,可众人依旧不信,毕竟以柳阿婆的体力,想杀一个强壮的成年男子,难度太大了,十余刀都捅在前面,要说她是以偷袭取胜,那就更不现实了。
死者身上检查不出任何中毒迹象,是以,他的死因一定是锐器刺死,能做到这些的,就只有赵程程这个年轻力壮的学生了。
她一开始试图用智商辩解,见众人不信,又蔫头巴脑的唱起了歌:“阳光开朗大男孩~阳光开朗大男孩~我只是在这儿坐着,甚至都没……咳咳……反正我是无辜的,我啥都没干。”
那些上了年纪的大叔大爷根本听不懂她歌词中的意思,仍用不信任的目光盯着她看,甚至还有好几个坚持指正这货,赵程程没办法,只好改口,试图用其他方式唤回队友们的理智:“行!别的不说,我就说一句话!一句话,就能证明我是无辜的。”
见众人都不吭声了,将注意力转移到自己身上,她得意的勾唇一笑,反手指着自己的鼻子问道:“你们觉得,我~~~就我!王鑫!我一个杀人不犯法的精神病!而且,就我这个战斗力,要杀人,还用得着偷偷摸摸吗?”
她在山间别墅里待了一个星期,行事作风一向如此蛮不讲理,并且一天两三顿,都会随机挑选一位幸运观众替自己吃掉她的那份食物,不是没人试图反抗过,甚至好几个人加起来都不是她的对手,这个大虎妞的战斗力毋庸置疑。
他们毫不怀疑这货带上她那几个同样有精神病,杀人不犯法,并且力气和身手都在线的队友能干掉这里的所有人。
沉默了许久后,众人又掀起新一轮的讨论。
最后,所有人又都将矛头指向了那个作案时间充足,并且同样有不在场证明的柳阿婆。
尸体就静静的躺在二楼走廊上,散发着死去生命特有的味道,生人在一楼餐桌前激烈辩论,这场闹剧看似荒诞,可放在这个山间别墅里,就正常多了。
没错,不是单纯剧本,二楼的确有一具刚死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