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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翔图书 > 四合院之这个男人没有外挂 > 第6章 别了,我1959年的故乡

第6章 别了,我1959年的故乡(2/2)


    这是一枚没有任何修饰的金戒指,并不重,大约两三毫米宽,金灿灿亮晶晶看的出主人颇为爱惜。

    “娘,您这是做什么,这是钱叔给您的聘礼,我不能要。”巫马像是被烫到手一般想要还回去,推辞的说着,“我家里有钱,虎皮褥子我带着也不方便,总归是要卖掉的。”

    从原身记忆里得知,这枚戒指可了不得,当初还未建国,钱野就托人在城里打了这枚金戒指,准备当做聘礼娶马彩娟,结果他娘横插一杠,从那以后这戒指就被封存,一直到两人结婚时才终于带到马彩娟的手指上。

    对这对苦命鸳鸯来说,这枚戒指的精神价值远超其物质价值。

    “娃,娃,你拿着吧。”马彩娟动情的摸着巫马的头,满怀歉意道:“你听娘说,我不是好娘,改嫁你钱叔是娘对不起你,也对不起你爹。”

    “现在,你娃有机会吃上皇粮,娘跟你钱叔咋能不支持你。”

    “这戒指,你拿着去换钱吧,应该够你去京城的路费的。”

    “这是你钱叔欠你的,别觉得不好意思。”

    巫马沉默了,他知道马彩娟并不喜欢巫岳,他很想问问,为什么要为巫岳的儿子做到这个地步,不应该嫌弃他是个拖油瓶么,就如他前世一样遭父母嫌弃。

    一股从未有过的热流涌上心头,这股陌生的情感让他眼眶发热,不知觉眼角流下泪水。

    “你娃哭啥哭,这是好事。”马彩娟温柔的帮巫马拭去泪水,笑道:“你娃长大了,以后要当城里人哩,娘在没本事,这个时候也一会要推你一把。”

    巫马紧紧抱住马彩娟,喉咙有些发痒,“娘~”

    在马彩娟跟钱野的再三劝说下,巫马还是接受了这枚戒指,不过他并没有卖掉,而是拿着这枚戒指找马文才做抵押,以每年三毛利的代价,借了十块钱。

    现在金价差不多一克3.04块,戒指足有一钱半,差不多七、八克,卖能卖二十多。

    有这枚戒指在,这钱借出去就不会打水漂,钱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赚点利息,马文才自然没有不同意的道理。

    这戒指份量太重了,如果只为了自己的前程就卖掉的话,巫马怕临死都会后悔。

    至于抵押给马文才,那也是无奈之举,当铺之流因为被认为是拥有剥削属性的行业,建国后早已陆续取消,而村里边家里能拿出十块钱现钱的,也只有每月公家给几块钱补助的几个村干部了,马文才毕竟跟他是亲戚,相对其他人来说,肯定更可靠些。

    一切就绪,收拾好包裹后,没有跟谁告别,独自踏上了前往京城的火车。

    呜、呜、呜~

    恩深难负离家去,名就当归报春晖,就让这火车的汽笛代表离别的呐喊。

    别了,我1959年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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