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何雨水刘光天就在新村里转悠着,看着大家热情高涨的在劳动,再想想四九城里乌烟瘴气的成天搞运动,一瞬间于海棠也觉得,他们下乡是对的。
在这里建个世外桃源,加上方平安打猎种地种菜养鱼的能力,大家也不愁吃喝,这多好?
在厂子里成天勾心斗角,确实有点累。
但让于海棠跟刘光天好上,然后跟他下乡成为一个农民?
于海棠又不愿意。
一时之间,她看着跟在自己身后笑嘻嘻如同舔狗一般的刘光天,有点烦躁了。
“光天,大家伙都在忙,你咋没事儿做,你不是知青吗,难道不用下地干活?”
刘光天笑嘻嘻地回答道:“我是咱们村儿的保安队长,也就是和民兵或者联防队一样的性质,你们俩是客人,我自然是要陪着的,方村长给安排的。”
“有空的时候我也去帮着开荒砍树,不过一般情况下我的任务就是开车送货,送到四九城惠民供销社,或者送东西到公社那边去。”
“也就是民兵队长与汽车班队长,这就是我的主要工作。”
说起这个来,刘光天还是蛮自信的,因为哥儿几个中,就数他开车开的最好,而且比虎子大头要聪明。
另外从东城区京郊养殖场那边投奔过来的裴建军、鲁东、卫东、樊爱军哥儿四个,现在还在他的手下学开车呢。
他刘光天就是除了方平安以外,这新村里最能耐的男人!
配他于海棠,刘光天觉得——
我上我也行!
我真行!
傻柱他会个啥,他不就会做饭吗?
我刘光天是民兵队长,还会开车,我还会种地养鱼种菜种蘑菇——
我骄傲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