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样的男人阔步迈进店门,他身形微胖,肚子圆滚滚地挺起,将身上那件花里胡哨、印满大牌商标的撑得紧绷绷的。
脖子上那条拇指粗的金链子格外扎眼,随着他的一举一动肆意晃荡,金链成色虽足,却因过于厚重、张扬,在店内柔和灯光下只反射出俗艳刺目的光,晃得人眼生疼,活脱脱像个移动的 “小金库” 显摆着。
他身边,还跟着一个化妆化得连自己妈都不认识的女人,约二十六七岁,在化妆品的作用下,看起来还是有八十来分。
暴发户一进店便扬起下巴,颐指气使地冲店员吼道:“这对戒指,我要了,你们不买就别浪费时间了,赶紧放下,别弄脏了。”
那副不可一世的神态,好似这珠宝店就只有他是客人,别人都不配买东西,他看上的东西,哪怕别人还在看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