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是这个结果。
“他是普通刑事案,怎么成了恐怖分子?我依法以刑事诉讼法第34条,要求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他的案件不适用于刑法,适用于反恐法。”警官面无表情。
“请出示《立案决定书》和涉恐认定文件。”李律师极其不忿。
警官打开文件夹,将丁墨凯和杨志新签署的《临时反恐措施决定书》放在他面前:“没有立案,目前在等待公安部认定,回去等通知吧。”
李律师调整了一下呼吸,眼神一片愤怒。
“只有证实了他和外国人有共同恐怖主义目的,而非单纯雇佣关系,以及必须查实境外组织资金和指令往来,才能认定涉恐。”
“公安部正在定性。”回答的声音,没有一丝感情。
“那为什么《拘留通知书》上写的是故意杀人罪?”
“下午三点四十,他解除了刑拘状态,变更为约束措施,我们联系了家属,电话无人接听,已通知单位。”
警官翻了下文件夹,露出了陈自强签字的《解除刑拘决定书》和《涉恐嫌疑认定书》。
大红的东海市公安局公章,鲜艳夺目,下方的反恐专用章血红血红。
“你……”李律师气得手直抖。
“明明可以早会见,你们一直拖到变成反恐案件才拒绝,我要去最高法诉讼服务平台申诉。”
公安有法定的行政工作流程,你的理由不成立,至于申诉与否,那是你的权力。”
“官僚。”李律师心里骂了句,手续完备,挑不出毛病,他颓然走出了公安局。
拨通了委托人李盈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