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大风厂股权归山水集团所有,山水集团由此获得了大风厂的土地。
随后,山水集团通过丁义珍,违规将这块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如今这块地的价值已高达10亿元。
大风厂当年是陈岩石主导改制的,他将濒临破产的集体企业转为职工持股模式,工人股份占百分之四十。此举虽保障了工人权益,但也埋下了治理隐患,股东人数远超法定上限。
退休后,陈岩石仍以“工人保护者”自居,深度介入大风厂事务,被工人们视为“第二人民检察院”。
山水集团拿到股权后迟迟未能拆除大风厂,正是陈岩石从中作梗,组织工人对抗拆迁,煽动“非法维权”。
陈海暗自决定,得找个机会把那位年过八旬、退休不退岗的“便宜父亲”送进空间监狱养老,省得他再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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