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之后,土城中央的简易校场上,三百余将士肃然林立。
他们已然脱下了便于伪装的杂色便服,换上了那身靛蓝色的新军标准军服。
军服笔挺,虽经旅途劳顿和连日辛苦略显陈旧,但穿在这些彪悍精锐身上,依旧透出一股肃杀凛冽之气。
他们不再是商队护卫或勘探队员,而是那支让倭寇闻风丧胆的大明强军!
每个士兵身旁,都整齐摆放着他们的装备:一支精工打造的新式燧发鲁密铳,腰间别着转轮打火的短铳,胸前交叉的牛皮弹带插满了定装纸壳弹药,每人至少备弹百发以上。
此外,腰间还挂着顺手的近战兵器——雁翎刀或手斧。
他们眼神清明,面容冷峻,队伍肃静无声,只有秋风吹动军旗猎猎作响。
刘福一身同样靛蓝色的军官服,外罩轻甲,大步走到队伍前方,目光缓缓扫过每一张坚毅的面孔。
他深吸一口气,声音洪亮,如同敲击在每个人的心上:
“弟兄们!”
“在!”三百余人齐声低吼,声浪不大,却凝聚着一股撕裂一切的气势。
“伯爷的密令到了!”刘福扬了扬手中的命令副本,“伯爷说了,山阴局势,由我等临机决断!建功立业,就在今日!”
他指向东方隐约传来炮声的方向:“东边那群倭狗,正在狗咬狗,杀得难分难解!可咱们伯爷的军火,不是让他们白白消耗的!那个叫尼子晴久的,现在已经快撑不住了!
咱们救他一把,让他以后死心塌地给咱们卖命,给咱们运粮草,看好这石见的矿场!你们说,这笔买卖,划不划算?”
“划算!划算!划算!”将士们低吼回应,士气高涨。
“好!”刘福猛地拔出腰间雁翎刀,直指东方,“那咱们就去掏了大友倭狗的后路,救下尼子这条命!让他知道,在这山阴地界,谁说了算!也让伯爷看看,咱们这三百弟兄,能搅动多大的风云!”
“吼!”三百精锐如同压抑已久的火山,爆发出惊人的战意。
“目标,大友军侧后翼!行动要快,打击要狠!记住伯爷的交代,咱们的命,比倭狗的命金贵!都清楚没有?”
“清楚!”
“出发!”
随着刘福一声令下,三百靛蓝色洪流,如同出鞘利剑,悄无声息却又迅疾无比地冲出土城,向着战场侧翼迂回而去。
他们的动作协调迅猛,展现出极高的战术素养。
留守土城的百余名后勤和警卫人员,望着远去的战友背影,眼中满是羡慕与期待。
他们知道,营官带着主力去干大事了。
虽然守家责任重大,但谁不渴望在那靛蓝色的浪潮中搏杀建功?
一名年轻的火头军砸吧着嘴,对旁边的老兵叹道:“唉,真想跟着去啊……看着营官他们这气势,感觉就像千军万马似的。”
老兵叼着草根,眯着眼:“急什么?仗有得打!把家看好了,等营官他们凯旋,少不了咱们的功劳!咱们这新军的魂,可不是光靠前线冲杀攒下来的!”
土城重归暂时的宁静,而东方的天际,沉闷的炮火声似乎愈发密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