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只要让百姓也能娶媳妇就行。
放在原文背景下,或许还能勉强算个道理。
但这年头,凡是进了考题,统统得和“治国”挂钩。
所以这篇文章的中心思想,竟然要把“好色”解释得正义凛然,还得从“王道”角度进行升华。
这得多无耻啊!
林向安无语凝噎,深感科举考生的不易。
这不就是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吗?
但无奈,考场如战场,讲究的是“知行合一”。
不管心里再怎么抓狂,手上的笔还是得老老实实地写下去。
行吧,那就来吧。
既然已经坐上了这艘破船,那就索性划得漂漂亮亮。
且看如何把这篇文章写得冠冕堂皇,让考官看了不仅点头称是,甚至还能心领神会,暗自称妙。
林向安叹了口气,提笔蘸墨,强迫自己收起满腹吐槽,沉下心来开始构思。
要论证“国王爱美女有助于治国”,关键就在于如何把“王如好色”与“与百姓同之”合理地联系起来,让这个论点显得既高尚又充满政治智慧。
承题部分要紧扣破题,进一步阐释为什么君王的“好色”不仅无害,反而有益于国家稳定。
可以适当引用孟子的其他论点,比如“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以此加强逻辑说服力。
毕竟,凡事讲个“与民同乐”,那就显得不是“纵欲”,而是“体恤民情”了。
思路理清后,林向安提笔,在考纸上稳稳写下:
“王者之好,非独宫闱之私乐,实乃风化之源。好色而能同民,犹春雨润物,不择高下而均沾也。”
翻译成人话就是:
君王喜欢美色不只是个人享受,而是一种引导风气的方式。
若能让天下男子都能娶妻成家,那就是天降甘霖,润泽万民。
写到这里,林向安忍不住在心里感慨:
这八股文不仅要对仗工整、理据充足,还得一本正经地编排逻辑,把黑的说成白的,把欲望粉饰成仁政,实在是一门高深的学问。
真是再一次被刷新认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