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博把粗布外套往肩上一甩,不耐烦的打断,“这话你已复读很多遍了,省点口水,带路。”
他们钻出巷子,正式进入贫民区。
夜之城有数十万人,数十万张嘴巴、数十万种呼吸。但上城区住的都是身份有地位的人,娱乐自然得端着。
歌剧只能唱古代史诗,错一个音节就算失礼;画廊灯火也有要求,亮一分刺眼、暗一分晦气;赌场倒是有,却改叫“博弈沙龙”,象牙筹码轻碰必须衬着丝垫,免得发出市井脆响。
低俗玩意儿他们一样沾,至少明面上是这样。
总的来说,为了端着所谓的身份,那里的牌子一个比一个亮堂,但没什么热闹可凑。
于是,它们把不合礼仪的灰色生意统统扫进下水道,一并冲到贫民区。
几条狭长街道顺势接过:廉价酒吧、骰子铺、当夜场用的仓库、按分钟计费的隔板房,肩并肩塞满巷道,油烟、麦芽、汗酸和劣质香水混在一起,熏得空气都发黏。
在这里,只要付得出金钱,就能买到任何痛快:酒,赌,暴力,又或是贴着耳根的软语。
灯火越昏,阴影越浓,黑暗最喜欢这种地方,悄无声息地钻进每一次交易、每一道喘息,把根须扎进地砖缝里,白天拔不掉,夜里疯狂生长。
卢德格默带安特和劳博来的地方,就是其中一个,这条街道以暴力和贴身服务闻名,又被人们俗称为血吻街。
血是每天必流的,吻是掏钱才给的,左边是拳头,右边是皮肉,两样都廉价,两样都致命。
三人在街头慢慢走着,低声交谈。
劳博斜眼扫过路中间那群醉汉,他们正把空瓶互砸取乐,玻璃渣溅到路边女支女大腿上,引起一阵笑骂。
“精力多得冒泡,干脆捆上城墙守炮眼,省得浪费。”
卢德格默摇头:“谁敢用他们?这帮废物连枪托都握不稳。”
安特接话,目光掠过一盏晃动的红灯:“也是,真撞见恶魔,他们怕不是当场腿软?哼!”
劳博冷笑着:“腿软?错,一看见恶魔,他们没准就开城门投降了。哦,不,是没看见恶魔也会这么干。不过有一说一,你们夜之城的人真抗冻!”
卢德格默:“???”
劳博抬下巴,指了指街边那排站岗的流莺:“这么冷的天还露着大白腿?反正我挺佩服的。”
“呵,呵呵呵……”
卢德格默的干笑卡在嗓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