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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翔图书 > 赶山:从宰猪开始称王 > 第71章 鹿茸

第71章 鹿茸(1/2)

    如果是之前,萧家没饭吃的时候,他们见到萧凌,都是绕道而行。

    现在萧凌杀了一只黑熊,已经成了村子里的明星,老李的妻子也变了,一进门就开始端起茶杯,递给萧凌。

    “大娘,我家李叔在哪?”萧凌拿起一杯水,看了看萧围。

    “我在东边老刘那里采点草药,马上就到,你还没吃过饭吧?婶子,我去帮您弄点地瓜粥来。”

    “那就多谢大娘了,我用完午饭,就想问问李叔一些事情。”

    萧凌并没有说出自己身上有两根人参的事情。

    俗话说的好,有钱就会有小偷!

    过了大概十多分钟,老李就拎着一筐菜走了过来。

    当他看到萧凌正坐在客厅里的时候,不由得奇怪地问道:“你怎么来了?难道是在山林中打了一只黑熊,又或者是一株珍贵的药草?”

    萧凌赶紧摇手:“哪有这么好的福气,这不是正好赶上了采参的时节吗,一直都没有见到野生人参的样子,所以就想问问你。”

    老李找了个椅子坐下,点燃了一根烟袋,将这株人参的特性和萧凌说了一遍。

    “你要是运气好,找到了一朵,直接带到我这里来,我保证给你一个合理的价格。”

    “这东西要卖几个价钱?”

    萧凌曾经在报上看到,野生人参是论克一斤一斤的。

    他这一棵大的起码有一公斤重,于是过来问问老李,这东西能卖个什么价格。

    “一根指头那么长的人参,只要根须完整,就能值上千块钱,就连南边的药铺都要买,我说的是真的!”

    这老头说这话的时候,目光闪烁,显然是做贼心虚。

    萧凌暗骂这头狡猾的家伙,他已经打定主意,等着明日再来一次,顺便将这两个家伙的熊心和熊爪一起处理掉。

    萧凌在老李那里呆的时间并不长,便回到了家中。

    这两只兔子和野鸡还没有宰杀,特别是这只野鹿,如果不及时宰杀的话,里面的血已经渗透到了里面,熬制的时候就会带着一股腥气。

    忙碌到晚上10点,萧凌给小紫、小金喂食完毕,再看看蜂后,便回到自己的房间,继续呼呼大睡。

    ……

    第二日清晨,萧凌匆匆梳洗一番,拿了些熏猪肉给父母请安后,就往镇子里走。

    兴川镇下辖十几个村子,其中有大半都在虎间山附近。

    从沙河村出发,大概有二十多公里的路程,走两个多钟头就到了。

    这个时代,谁都不是有钱人,但镇子里的人显然要好很多,街道很整洁,街道两旁都是两层的泥土建筑。

    进了镇子,萧凌找了个僻静的角落,从系统包裹中取出了一些熊爪,放进了一个布袋中。

    随便问了几句,便来到了一家最有名的客栈。

    “年轻人,你要不要来一份?”

    现在还没到中午吃饭的时候,萧凌走进了客栈,店里并没有客人,不过店小二倒是很热心。

    “你们这里有没有清蒸的熊掌?”

    说到这里,与萧凌年龄相仿的店员忍不住皱眉。

    他们这里确实有清蒸熊掌,但很少有顾客会这么做。

    萧凌看起来年轻,衣着也不是什么富贵人家,一开口,就想把那只熊爪子给吞了下去,那店小伙一脸懵逼:“有的!不过,价格也不低。”

    萧凌轻笑一声,看着两人的样子,说道:“有这个就够了,是不是还有熊爪?”

    “这么说,你是卖家了?”店小二顿时明白过来,端着一壶茶水递给萧凌,柔声道:“你先在这里等着,我这就叫掌柜的过来。”

    没过多久,那人就从楼上走了下来,身后还跟着一个挺着大肚子的男人。

    这人个子不高,看起来至少有两百多公斤。

    “小哥,你要出售一只熊掌?”

    萧凌也不废话,将布袋打开,胖子的眼睛立刻就亮了起来。

    “这些熊掌挺好吃的,怎么卖?我们这小饭馆一般不会有什么富豪来,你要的东西,我可承受不起。”

    胖店主笑得眼睛都要眯起来了,想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借口来压低价格。

    萧凌没有上当,而是拿起了布袋。

    “如果不能的话,我去问别人。”

    “小伙子,不要走,我给你一百元一只,如何?”萧凌摇了摇头,然后就离开了。

    一条龙都能换到一百块钱,这熊爪子可比这东西难得多了。

    “我给你涨30块。”胖子老板也起身,一把抓住萧凌的手臂。

    “那也不够啊。”

    “呃,一百五十块!我的清蒸手抓手只要一百八,年轻人,你可要给我一点利润。”

    黑熊可不是那么好捕捉的,他一般都是这么做的。

    看着胖子店主一脸不情愿的表情,萧凌也就释然了。

    “不错!那就一百五十元吧,四个熊爪六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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