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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翔图书 > 穿越:我成了三国废材王子 > 第168章 刘民调和四方,袁绍被诉十罪

第168章 刘民调和四方,袁绍被诉十罪(2/2)

父兄,遂使太傅袁隗阖门、太仆袁基母子,顷刻殄瘁。不仁不孝,豺狼其行,此其罪三也。”

    “绍既举兵,二载之间,坐视社稷倾危,专务掊克。广积仓廪,营不急之务;剥掠豪右,拷索赎锾。黎庶嗟怨,道路以目,此其罪四也。”

    “胁逼韩馥,僭夺冀土,矫制称诏,私铸金玺。每发檄文,辄以皂囊缄封,题曰\"诏书一封,邟乡侯印\"。枭獍之心,昭然若揭,此其罪五也。”

    “使崔巨业仰观乾象,卜择吉凶,厚遗金帛,共饮醇醪。择期攻掠州郡,此岂人臣所当为?觊觎非望,包藏祸心,此其罪六也。”

    “昔与虎牙都尉刘勋同举义兵,勋降张杨,屡建殊勋。绍以睚眦之怨,构陷勋身。进用奸回,戕害忠良,此其罪七也。”

    “故上谷太守高焉、甘陵相姚贡,绍尝贪饕无厌,苛索货贿。资用未充,二人并命。噬脐之悔,其何及哉!此其罪八也。”

    “夫《春秋》之义,子以母贵。袁本初之母,实乃贱婢,微若蝼蚁,于礼不可为人嗣子。而绍竟踞高位,坐享厚禄,污玷王爵,辱没先灵。此其罪九也。”

    “长沙太守孙文台,昔领豫州,奋武鹰扬,驱董贼于雒邑,扫陵庙于灰烬,忠勤王室,勋劳赫赫。而绍阴遣裨将,僭窃其位,绝其粮道,使文台不得进讨,董卓遂得苟延。此其罪十也。”

    袁绍闻言,面如铁色,浑身战栗,然犹强项厉声曰:“纵使如此,汝乃败军之将,能奈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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