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界核验的定期开展 —— 每季度末,张谦与帖木格会组织各部落首领,共同核验牧地边界:检查边界木牌是否完好(若有损坏,及时让工匠修复)、石灰线是否清晰(若模糊,重新画线)、缓冲带(部落间预留的共享牧草区)是否被占用。合丹部与别失八里部的边界木牌,因风吹雨淋有些倾斜,工匠们用石锤将木牌扶正,再用铜皮包裹木牌底部(防腐蚀)。帖木格对首领们道:“边界清楚,大家放牧才安心,以后发现木牌坏了,要及时报给巡检司,别等出了纠纷再处理。”
违规放牧的处理流程 —— 对违规放牧的牧民,按 “初犯 - 再犯 - 屡犯” 分级处理:初犯者,由帖木格按部落习俗进行警告,让其向受损部落道歉,无需处罚;再犯者,没收当日放牧所得的部分牧草(或等价青稞),交给受损部落;屡犯者(三次以上),短期关押在暂押室(不超过三日),并由张谦宣讲《民政则例》中关于牧地管理的条款。一名合丹部牧民第三次越界,张谦对他道:“你已越界三次,按规矩要关一日,好好想想自己错在哪,以后别再越界了。” 关押期间,帖木格还去开导他:“越界会让别部落的牧民没草吃,大家都是杭爱山的,要互相体谅。” 牧民被释放后,再也没犯过越界的错。
部众管理的日常工作与规范,需 “登记造册、动态管控”—— 对杭爱山老弱部众进行 “身份登记 - 流动管控 - 诉求处理”,建立 “部众名册”,实时更新部众信息,及时回应合理诉求,体现元代 “边疆部众,登记管控” 的管理逻辑。
“部众名册” 的建立与更新 —— 张谦与帖木格共同主持,为杭爱山所有老弱部众建立 “部众名册”:每户一页,记录 “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姓名、年龄、关系)、牲畜数量、技能(如织布、木工)、是否有亲属在虎贲师服役”,还会让工匠为每户制作 “部众凭证”(松木牌,刻户主姓名与部落标识,作为身份证明)。名册每半年更新一次,若有新生儿、死亡或迁入迁出,牧民需在十日内向巡检司报备,张谦负责更新名册,帖木格负责核实信息(防止虚报)。一名别失八里部牧民迁入,带着部落首领的推荐信,张谦核对信息后,在名册上添加他的家庭信息,帖木格则确认他的技能(会木工),登记在 “技能栏”:“以后部落需要修帐篷,可找他帮忙。”
部众流动的管控与报备 —— 部众若需离开杭爱山(如去中都探亲、去其他部落投奔亲属),需向巡检司申请 “流动凭证”:填写离开原因、目的地、返回时间,张谦审核后发放凭证(羊皮纸制,盖巡检司印),返回时需交回凭证注销;若有外部部落牧民迁入,需持原部落首领的推荐信与身份证明,经张谦与帖木格共同审核(确认无叛乱前科),方可编入 “部众名册” 并分配临时牧地。一名牧民想去中都探望在虎贲师服役的儿子,张谦为他办理凭证:“路上凭这个,驿站会给你提供住宿,记得按时回来,若逾期,要让你儿子从军中写信说明。”
部众诉求的收集与处理 —— 巡检司在正厅设 “诉求箱”(松木制成,顶部有投信口),牧民可将诉求写在羊皮纸上投入箱中(不会写字的可找巡检兵代笔);张谦与帖木格每日开箱,分类处理诉求:属于牧地问题的(如申请扩大牧地),两人共同勘察后决定;属于生活问题的(如缺粮草、缺农具),张谦协调驿站或元军据点解决;属于部落纠纷的(如家庭矛盾),帖木格按习俗调解。一名老妇人诉求 “缺过冬木炭”,张谦立刻与粮草官商议,为她补发十斤木炭,帖木格还让部落妇女帮她将木炭搬回家:“以后有困难,直接来巡检司说,不用写信,更方便。”
特殊部众的关注与帮扶 —— 对孤寡老人、孤儿、残疾牧民等特殊部众,巡检司建立 “特殊部众台账”,定期走访:每月为孤寡老人送一次粮草,每季度为孤儿送一次衣物,为残疾牧民协调轻体力活(如看守粮草库、整理文书库)。合丹部的娜仁(孤儿寡母)被纳入台账,张谦每月让巡检兵送两斤青稞,帖木格则让部落妇女教她织布,还帮她申请加入 “妇女工坊”:“织布能换青稞,你多学些,以后日子能好过些。” 娜仁道:“谢谢大人,有巡检司帮着,我和阿古拉就不用怕饿肚子了。”
巡检司与驿站、元军的协同机制,需 “信息共享、联动处置”—— 与杭爱山驿站共享部众与牧地信息,与元军据点联动处理突发事件(如部落冲突、残兵骚扰),建立 “日常沟通 - 紧急响应 - 事后复盘” 的协同流程,体现元代 “边疆机构,协同共治” 的联动逻辑。
与驿站的日常信息共享 —— 巡检司与杭爱山驿站建立 “三日一报” 机制:张谦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