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冲经验值。
夕阳西下。
一抹残阳伏在梁山泊的水面上。
张文远坐在靠水的窗前。
只觉一大堆知识涌入他的脑海。
张文远时不时点击着个人能力转化成经验值。
一边则贪婪地吸取着这些知识的精华。
脑海之中,与律法有关的知识正在急速地增加。
刑名、钱谷乃是此时治理地方除了征兵和徭役之外的最重要工作。
王正的刑名之术虽然只是中品技能。
但其中包含的知识也极是丰富。
中华自从上古时代就已经有了成文法的意识。
自先秦诸子百家起,各家都对法律有自己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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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千百年的发展,形成了一套自成一体的法律体系,后世学者称之为中华法系。
中华法系对于周边国家的影响极为深远。
朝鲜、日本、越南、泰国各藩属之地的法律在千百年中几乎都是由中华法系衍生出来的。
王正作为大宋的吏员。
学习的刑名之术自然也是中华法系。
这一套体系天生适合于由儒家统治的社会。
其中包含的很多思想,与张文远后世所熟悉的西方法系极为不同。
比如中华法系非常注重教化、亲情、忠孝节义等儒家价值。
在大宋律法里。
儿子叛逆被父亲打死。
只要父亲能证明自己是在教育儿子时犯的罪。
所判的罪责会比杀死别人要轻上许多。相应地,子杀父、子骂父则都是重罪。孩子对父母不孝甚至可以被流放。
这种法律体系放在以前。
张文远会觉得对人的约束极大,但是随着对中华法系的知识增加。
张文远渐渐也理解了其中许多概念的来由。
法律本质是作为社会道德的底线,减少社会各阶层的冲突。
每个时代的法律一定是根据这个时代的社会思想基础而来的。
二十一世纪的法律,如果拿到大宋,几乎可以保证会出问题。
大宋没有那么高效的行政机构。
也没有那么多的社会资源可以用来打官司,百姓思想也极为不同。用二十一世纪的法律来给此时的百姓判案,说严重了都可能激起民变。
王正原本只是个精于吏道的刑名师爷,对于刑名之术的理解,大概也只有个四五成的样子。
这已经可以被称为精通刑名了。
而张文远一口气直接将刑名之术的数值充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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