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前半部分叙述女道士谢自然出家学道、玩弄骗术、迷惑群众的经过。
后半部分用大量事实和道理弘扬正道,批驳邪说,教育民众。
信的人,自然信以为真。
不信的人,自然不信。
但真假对程大都督来说,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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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道一家亲,但如今他手下只有佛军。
所以,他缠上了谢家人,要娶谢家女。
与程处默结亲,谢家是愿意的。
他的父亲程咬金,既是开国元勋,又是玄武门勋贵。
程处默虽然有纨绔之名,但只要不造反,三代富贵是有的。
这事,本来是好事。
但是,果州谢氏有一对双生女,程处默一见倾心,当即决定:小孩才做选择,两个我都要!
程处默,程小公爷,程大都督,在果州谢家大堂上表演了一出“长安第一纨绔的自我修养”。
“岳父大人~您就成全小婿吧!“
“我是真心实意,一双姐妹花,我都舍不得放手啊!”
谢氏族长胡子直抖:“一国无二君,一家无二妻!程公子休要胡闹!”
平妻现象在魏晋南北朝已有零星记载,但并未被律法承认。
唐律虽然明令禁止“有妻更娶”,但在唐代的社会现实生活中,并嫡之风尤盛。
这种做法虽然被官府默认,但是并不代表其合法。
若有人因“有妻更娶”发生纠纷闹到官府,官府仍会依法处理。
宋律基本沿袭唐律,只承认妻与妾,两者地位分明,完全没有平妻的规定,且宋代几乎没有唐代的并嫡之风。
明清朝也有类似规定。
直到清乾隆40年,大清附例才有:“如可嗣之人系独子,而情属同父周亲,两情相愿者,取具阖族甘结,亦准其承继两房宗祧。”
这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次对平妻的法律规定。
独子兼祧是以一子兼承同父兄弟两房宗祀的特殊继承方式。
一人挑两房,两个媳妇虽然共享一个男人,实际上属于堂妯娌。
但是仍有法律认为后娶之妻为妾。
“兼祧后娶之妻,法律上应认为是妾,惟定婚之时,不知有妻,又不自愿为妾者,许其请求离异。”
道光末年,国家混乱,对正妻与平妻的管制才有所放松。
往往娶旁妻亦同鼓吹、官轿,才有了正妻与平妻两头大的说法,但是这种说法并没有得到任何官方认可。
除唐朝外,平妻,基本只在下层社会中存在。
大家族和顾及名声的礼仪之家,极少出现平妻的情况。
除唐代的并嫡与清代兼祧,古代正妻只有一个,并且兼祧比并嫡更为严格。
除了明媒正娶的正妻,其他都是妾。
不管你叫她二房、次妻、平妻还是二夫人等等,她的实质就是妾。
谢家族长骂道:“你说平妻就平妻啊?嚣张纨绔!”
程处默扯虎皮做大旗,“吾乃陛下亲封‘平妻大都督’。”
“陛下亲口许了我九个平妻名额,这才用了两个,我已经很收敛了!”
律法再大,还能大过皇帝?
只要陛下赐婚,亲口承认平妻,那她就是平妻。
“你还要再娶九家女子为妻?”
“岳父此言差矣,只娶四家,吾非双胞胎不娶!”
谢家族长脸都被气红了!
程咬金在一旁听得老脸通红,恨不得把这丢人玩意儿塞回娘胎。
魏征和裴寂倒是淡定喝茶,裴寂还顺手抓了把瓜子递给老程:“知节,我这徒弟颇有纵横家之风啊。”
程咬金:“俺只觉得他特别欠揍。”
谢族长怒极撵人,但程处默不走。
动用族丁,结果没打过程处默的佛军。
特么的!
告官!
告官!
果州刺史气势汹汹而来,结果程处默慢悠悠掏出一面金牌和一封手书。
刺史一看,脸都绿了,立马点头哈腰:“误会!都是误会!”
溜得比蝗虫还快。
程处默也知强扭的瓜不甜,便提议按照最原始的方法解决。
“要不这般,您尽可去呼朋唤友、召集族丁,与我这帮手下比划比划。”
“若您赢了,我磕头认错,绝不再提亲事,还保谢氏子弟入朝为官!”
谢族长瞅了瞅那帮“棍僧”,再想想自家亲友人多势众,咬牙应下。
三日后,河滩空地。
谢氏众人手持“农具”、身穿牛皮甲,气势汹汹,就等程处默来挨揍。
却忽闻地面震动,马蹄声如闷雷。
程处默一身明光铠、骑着高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