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私的代名词,他一直不是很认可枫丹的司法体系。
量刑过轻,惩处不够,审判轻佻等等等等。
这问题他都看在眼里,认为还有讨论的空间。
可监狱不隶属于司法体系,完全自治,这是他不能接受的。
没有自己的监狱,怎么能保证犯人得到应有的惩罚,甚至连犯人失踪了总不能介入调查,这种监狱还能称之为监狱吗?
即便是流放之地,也不该如此无序啊。
枫丹的法律,实在是有太多的错漏,过于死板了。
甚至于那维莱特这样的最高审判官,都无法违逆谕示机的判决,哪怕知道有问题,也只能遵守。
换作是他,面对这种情况一定要大刀阔斧,好好整改一番。
别的不说,监狱一定要掌控在司法体系之下,达到惩罚和警示的作用。
否则监狱成了私人之地,司法还有什么公正与威严所在,岂不是人人都不畏惧犯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