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击结束后,袁理最后一次检查装备。
食尸鬼虽然瘦得像排骨,但体力好、胆子大,被编入他们小组担任爆破手,负责携带炸药包、雷管和巴祖卡。
刚才那个戏精士兵则背满了手雷,端着一把冲锋枪,透过掩体间隙望向被炮火重新犁过一遍、仍冒着热气的钢锯岭高地。
他身后站着一名肤色极白的士兵——白得像泡久了的浮尸,是那种在夜晚的华夏街道上绝对会被人当成鬼的白。
这种肤色才是传统意义上的白人。
这种肤色甚至不受白人自己待见,他们都觉得非常丑,更喜欢把皮肤晒成小麦色。
要不然欧美社会里也不会有那么多人,明明标榜自己是白人,但是比棕色人种的肤色还要深。
全他妈晒出来的,有时候看好莱坞电影,就非常理解不了沙滩日光浴,但是对于惨白肤色的白人来说,晒太阳是常态。
华夏的海边沙滩,不会有几个傻缺真的会在太阳底下睡几个小时,刻意的把自己的皮肤晒黑。
袁理曾经见过一个新兵,是暖玉般的肤色,站在阳光下甚至微微透明,衬得整个人温润如玉。
那才符合华夏人的审美,欧美人的的白色,真他妈跟九叔电影里面的僵尸差不多。
甚至九叔电影里的僵尸肤色还没有那么僵硬和生冷。
而他们就真的跟泡在河里面两三天的死尸一般,惨白惨白的。
“Go! Go! Go!”
指挥官一声令下,袁理迅速翻出掩体,屈膝弯腰,压低身形前进。
他手中紧握勃朗宁自动步枪,食指扣在扳机护圈上,随时准备开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