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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翔图书 > 粤语诗鉴赏集 > 第650章 《尘归尘》

第650章 《尘归尘》(2/2)

语的音韵系统中重新生长。

    从文化地理学的视角看,这首诗的创作地点"粤北韶城沙湖畔"同样值得玩味。韶关作为岭南文化与中原文化的交汇处,其语言本身就带有过渡地带的混杂性。诗中的粤语书写既不同于香港粤语的都市感,也区别于广府粤语的市井味,而是带着粤北山地的质朴气息。这种地理属性与诗歌主题形成有趣的映照:尘土既是宇宙性的,又是最地方性的物质。诗人站在文化交界处思考存在的普遍命题,使诗歌获得了一种"在地的超越性"——正如萨义德所言,真正的普遍性必须"通过具体的地理和历史经验来体现"。

    在当代诗歌越来越陷入语言狂欢或叙事沉溺的语境中,《我哋嘟喺泥尘》展现出难得的哲学重量。它让我们想起海德格尔对荷尔德林的解读:诗人的天职就是"在贫困时代中为诸神寻找居所"。树科笔下的尘土,恰是这样一种悖论性的居所——它既是存在的废墟,又是重建的基石。当诗人说"我哋嘟喺泥尘"时,这种承认不仅没有取消存在的意义,反而通过彻底的谦卑,为意义的重建清扫出空地。这种自我否定的辩证法,正是诗歌最深刻的智慧:唯有承认自己是尘土,尘土才可能绽放出花朵。

    回到开头提出的存在悖论:当《我哋嘟喺泥尘》用诗歌语言宣称人类不过是尘土时,这种宣称行为本身已经超越了尘土的限定。因为尘土不会言说,不会思考自身的存在,更不会用精妙的方言韵律来组织这种思考。诗歌的魔力正在于此——它通过语言的编织,使最卑微的物质获得了自我表达的可能。在这个意义上,树科的粤语诗学实践,不仅拓展了现代汉语诗歌的表现疆域,更为我们这个物质丰盛而精神贫瘠的时代,提供了一种以卑微接近崇高的可能路径。

    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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