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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3章 人员毒丸计划(2/2)

,由米国着名并购律师马丁·利普顿首次提出。

    在1985年,米国特拉华州法院在判决中确认毒丸计划合法。

    允许公司无需股东直接批准即可实施。

    目前米国是全球唯一认可毒丸计划合法的国家。

    之前英伦大通电报局员工罢工,但是根本就影响不了股东的权益。

    他可以直接罢免总裁和其他管理层接手公司。

    在米国却是一个大麻烦。

    连通用汽车这样的本地巨头,都被员工罢工折腾得不轻,不得不选择妥协!

    毒丸计划形式众多。

    常见的有“弹出/弹入计划”、“负债毒丸”、“人员毒丸”等多种形式的复杂体系。

    后世Twitter反对科技马的强势收购时,就采用过这种手段,迫使科技马放弃敌意收购。

    负债毒丸计划,就是公司发行附带特殊条款的债券,若控制权变更,债权人可要求提前兑付,导致企业现金流枯竭。

    目标公司通过“毒债”条款,可以增加收购方财务负担。

    迫使收购方放弃收购。

    人员毒丸作为毒丸计划的分支,其作用聚焦于管理层人力资本的价值保护。

    通过高管集体辞职的威胁,迫使收购方重新评估接管后的运营风险。

    就像有人要收购启明科技,以张启明在公司的威望,可以说服管理层集体退出。

    让核心技术断裂,削弱收购价值。

    约束收购方对高管团队的干预,保障其决策独立性。

    艾斯纳只是职业经理人,以上两种计划,都不合适他。

    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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