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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指纹问题(1/2)

    对方只是简单地应了一声:“好!我这就去准备!”

    林明熙挂了电话,目光有些犀利地望向窗外都市的烟火。

    与此同时,省厅和市局的人还在对案发现场进行很细致地检查。

    基本上可以确定,林景昶死的时候门和窗户都是从里面关死的,而且也没有其他的什么通道可以出入这间包厢。

    这是真正的密室。

    但是所谓的密室杀人案严格意义上是不存在的,多少都是存在了一些障眼法。

    所以,简默声带着痕检的所有人非常细致地将这间包厢的里里外外全都“摸”了一遍,确定了的确是没有其他的通道可以出入。

    门和窗又的确是从里面锁死的。

    也就意味着,林景昶如果是被人杀死的,那么凶手也没有可能离开这间包厢。

    关键是林景昶的死因是氟乙酰胺这种高毒农药致毒身亡的,而这种毒药有个特性就是具有一定的延时性,取决于服用的量有多少。

    最后结合法医那边给出的结论数据,在尸体的体表上没有发现有拉扯打斗的痕迹,同时服用量也超过了短时间致死的量,综合这一切来判断,林景昶是应该是自己喝下那杯氟乙酰胺含量超高的茶,自杀身亡。

    虽然法医给出的结论更倾向于是自杀,但是谭政民却对案发现场出现的林二的指纹耿耿于怀。

    如果林二没有在现场,那么那些指纹又是怎么留下的。

    要说是开门之后进入现场留下的也不可能,因为吴双全程跟拍了,那个时候林二已经带了橡胶手套了。

    所以现场找到的指纹只能是林二和吴双进门之前就已经留下了。

    出现在死亡现场的指纹对于一个案件来说是有很重要的线索价值的。

    谭证明不可能无视现场留下的“02”的血字和六处林二的指纹。

    也就是说,这个事情不解释清楚的话,那么林二就还是这个案件当中重大的嫌疑人。

    在听到简默声汇报谭政民的态度之后,林二只是淡淡地笑了笑。

    林二不知道谭政民是故意的还是真不知道,想把林二拖在这个案件的泥潭里。

    但是,林二对此只是简单,通过对指纹出现的位置的比对,直接提出了一个结论终结了他们的猜疑。

    指纹的出现应该具有连贯性和可识别性。

    如果现场就只出现了一个指纹,那么还可以被认定为是嫌疑人疏忽或者突发情况所导致。

    可是,在林景昶的案发现场,他们一定发现了六处林二的指纹。

    将这六处指纹出现的位置在案发现场中的位置标识出来之后,林二反问:

    “这六处的指纹你可以推导出我的行为动作背后意图是什么?”

    简单的说就是,指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些地方?以及为什么其他地方却没有出现指纹。

    “六处并不关联的地方出现了我的指纹,说明了什么?说明我没有刻意地隐藏自己的指纹。”

    “既然我没有刻意地隐藏自己的指纹,那么请问,谭厅,如果是你要转动餐桌上的玻璃转盘的话,你会只会在转盘上留下拇指的指纹而转盘下方没有其他几指的指纹吗?”

    “还有,门框的上指纹是怎么回事?这个动作的背后又是什么意思?”

    “还有就是椅子的扶手上清晰地提取到了我的指纹对吧,但是请注意这个拇指的指纹是出现在扶手的外侧。”

    “也就是说,留下这个指纹的时候,我的动作应该是站在椅子前面,然后伸手去抓椅子的扶手,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林景昶一定想不到的是,他为了将脏水泼向林二,故意在包厢里留下了很多林二的指纹,这反而会成一个破绽。

    既然是多处指纹,就说明没有戴橡胶手套防止指纹留下,那么正常情况下,从进门到入座再到倒茶,这一路过来的动作当中应该会留下更多的指纹信息才对,可是现场却没有。

    这是第一个漏洞,该有指纹的地方却没有,而不应该有指纹的地方却有。

    第二个漏洞就是,不是有指纹就能说明一切的。就比如手握某物的时候,因为手的方向、力度的不同,留下的指纹也会不同。

    当初在林英武案中陆凌风在案发现场找到了凶器上提取到了半枚林二的指纹。

    不得不说,那是一个聪明的做法:在凶器上留下半枚指纹可以推测为凶手的手套破损或者某种情况无意中留下的。

    所以,现场遗留的指纹并不是越多越好。

    当初,林二就凭借着凶器上的那半枚指纹的形状和方向证明了指纹是后期弄上去的。

    因为人在握着刀柄的时候,大概率是不会留下大拇指的指纹的……

    或者说,有谁会用大拇指扣着刀柄来握刀的……

    所以,同理,这里留下的每一个指纹都能逆推出留下指纹时嫌疑人的手形和方向。

    这才有了为什么要站在椅子前面俯身去抓椅子扶手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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