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致的支持,助力贵国航空事业稳步发展。”
然而,谈判过程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坦途,而是充满了荆棘与挑战。
在技术转让的细节和价格方面,双方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分歧。
对方渴望以较低的成本获取更多的核心技术,试图在这场合作中占据更大的利益份额;而我国则需要在确保技术安全,维护国家核心利益的前提下,实现合理的经济收益,保障我国航空技术研发的持续投入和产业的健康发展。
苏云耐心且诚恳地向对方解释我国的立场:“这些技术是我国科研人员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无数次试验与失败才取得的珍贵成果,它们不仅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是推动产业发展的关键要素,更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战略利益,是国家航空事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