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费用5万块,根据协议上注明的律所对公账号,直接转了过去。
这是正规流程。
金胜则是拍了协议照片发给张琴,让她去报备、确认。
“金律师,现在能说了吗?”
刚把协议收好,王安娜便迫不及待的开口了。
金胜双手一摊道:“当然没问题。”
“咱们之前就说过....要想打赢这个官司,那就必须要推翻这第二份遗嘱。”
“说实话,本来我也没想到什么好的办法,直到.....王女士您无意中提到了‘重叠’这两个字。”
听到这里,王安娜双眼紧紧盯着金胜,很是认真。
“您跟原告人张秋月,都是唐先生的合法妻子。”
“区别是....她是前任,您是现任。”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这里的配偶,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仍处于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配偶?。”
“也就是您。”
“而一旦双方已依法办理离婚登记,或法院离婚判决生效,婚姻关系即终止。”
“前配偶,便不再属于‘配偶’范畴。”
“法定继承人资格??,同样因此丧失。”
“通俗点来说....您是唐先生的合法妻子,手里握着结婚证,那就属于法定继承人。”
“张秋月却不是。”
“根据《民法典》第1133条之规定,遗赠.....是指自然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的行为。”
“换句话说.....唐先生立遗嘱给刘秋月这个‘非法定继承人’,那么他的这个行为,就叫做:遗赠。”
“而遗赠....有一个性质。”
“它属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受遗赠人的同意即可生效。”
“但是呢.....受遗赠人,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的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明确表示,否则,将会被视为放弃。”
“这里的明确表示接受....共有三种情况。”
“?书面形式?:比如签署《接受遗赠声明书》,明确表达接受意愿,并注明财产内容与日期。?”
“?口头形式?:向?法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等与继承,或遗产有密切关系的人,当面明确表示接受。?”
“?行为推定?:在规定的六十日内,有过实际?管理、使用、处分?遗赠财产(如:装修房屋、更换门锁、办理过户等),可视为默认接受。?”
“在您这个案子中,唐先生写下第二份遗嘱的时间....是2023年的12月11日。”
“当时,张秋月也在现场。”
“这一点,从对方提供的立遗嘱录音录像中能确认。”
“那就符合了一个法律规定。”
“如果受遗赠人在遗赠人生前,就已经知晓自己受遗赠的情况。”
“则法条中规定的六十日,应从遗赠人死亡时开始计算。”
“也就是从2024年的8月3号,唐先生病逝那天算起,直到10月3号为止。”
“另外,在这第二份遗嘱中,并没有指定遗产管理人和执行人。”
“准确来说......刘秋月要想明确表示接受遗赠,就只有跟你这个法定继承人说才行。”
“而在你们这2个月时间内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我只看到了‘不急、再说’....这种模棱两可的回答。”
“所以,这第二份遗嘱,可以作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