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林小姐作保。”
“可以吗?”
林菲这次并没犹豫,直接回道:“可以.....”
不愧是李伟达的管鲍之交啊!
信任度不一般。
金胜先在面前的A4纸上,把这一点给记录了一下。
“第二条,双方从2021年5月份领证结婚,到今天为止,时间有3年半。”
“李伟达先生名下的公司,他占据了60%股份,年收入,我就算他100万。”
“3年300万,离婚分一半,也就是150万,加上半年25万,一共175万,没问题吧!”
林菲非常干脆的回道:“没问题....”
坏了,说少了!
金胜在心里小小的感慨了一声。
“那怎么支付,是跟第一笔500万一起,还是加在后面。”
“2个月内一起吧!”
“可以,那就是1275万了。”
大头都拿到手了,金胜没必要在这种小事上跟对方继续拉扯。
毫无意义可言。
“第三条,关于孩子的抚养权。”
“虽然之前那个离婚协议中,已经划给了王小姐。”
“但咱们还需要签署一份补充协议。”
“除非王小姐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无法继续承担抚养义务、或者不尽抚养义务、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等法定情形之外。”
“李先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抚养权变更。”
从金胜嘴里说出的这些专业法律词汇,李伟达和林菲虽然听到了关键词‘抚养权’,但还是有点迷糊。
两人此时不约而同的把目光,看向了旁边。
意思很明确,你帮着解释一下。
于翔斌收到信息,立即开口道:“金律师这番话的意思,通俗点来说.....”
“就是在王小姐没有虐待、伤害、遗弃孩子,无力抚养等情况下,李先生不能找其它任何借口,来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并诉诸于法院。”
李伟达这下听明白了。
当即便朝着金胜这边说道:“行,这个要求我答应了。”
“王嫣然不用上班,空闲时间一大把。”
“不像我.....今天在魔都,明天就有可能去了外地。”
“女儿跟着她,确实比跟着我合适。”
金胜心里暗道:还挺有自知之明啊!
就是这个眼光.......
着实有点差。
江浙沪独生女,老丈人身家起码几个亿,这个含金量,少奋斗一辈子啊!
抛妻弃女,然后找个‘偏二代’。
到底是事业心强,还是为了尊严。
又不是叫他入赘。
反正金胜有点看不懂。
可能渣男的脑回路,跟普通人不一样吧!
“第四点,抚养费。”
“虽然我的当事人并不缺钱,但李先生身为孩子亲生父亲,无论是情理上、还是法理上,都需要尽到相应的抚养义务。”
“那就象征性意思一下。”
“,取个好意头。”
“王小姐会以孩子的名义,开设一个银行账户。”
“每个月的月初,由李先生足额打入该账户,直至孩子18周岁成年,也就是2040年的12月为止。”
“这点有没有问题?”
前面几千万都给了,李伟达又怎么可能在乎这点小钱,非常痛快的答应了。
“第五点,探望权。”
“我们这边初步给出的方案为.....暑假2次,寒假1次,每次一天,过期不候。”
“另外,李先生去之前,还需跟王小姐先行沟通,确认。”
“当然,这是为了避免走空。”
“到时候万一说王小姐,强制拒绝李先生去看女儿,那咱们就不太愉快了。”
探望权,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但行使方式、具体时间,都是可以通过协议确定的。?
最重要的是.....?探视次数约定,相当于绕开了这一点,具有了法律约束力。
根据相应的司法解释,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非因法定事由,或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约定就会被尊重。
哪怕李伟达以后要求增加探视次数,起诉到法院去......法官也会优先尊重协议约定。
除非子女这边的情况,或者监护人生活发生了重大变化,增加探视次数,更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调整次数。
如果仅仅只是单纯的因思女心切等情感因素,一般不足以推翻有效协议。?
这是针对王嫣然和牛淑芬两人提出的要求,金胜所能做到的极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