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都认了,还侦查个毛,找个屁的证据啊!
蜀黍办案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把案子给办结。
材料送的上去、检察署诉的顺利、法院判的合理。
前期给点短暂的自由,无伤大雅!
想想就知道了,你能跑到哪里去?
轻轻一个call,你就得随传随到。
这种就是俗称的:一次牢,分两次坐。
不说百分百,最起码80%都是用的这个套路。
第二种,证据不足、事实不清。
这一类的案子取保出来,只要一定时间内不违反规定,涉及新的违法犯罪,基本上毫无后顾之忧。
该吃吃、该喝喝,放宽心就行。
第三种,罪名相对较轻,但后面还是要追究责任的。
这种就要趁着机会,努力创造缓刑条件,或者‘立功’,让自己的刑期进一步下降。
原本判3缓4的,能给你弄个判2缓3。
多好!
除开这几种,便没有其它的了。
这时候,你们要问了....那么律师在其中有什么用呢?
要想明白这个,你首先得知道,蜀黍抓人和检察署批准逮捕有何区别。
这里面‘放人’难度,完全是不一样的。
很多小伙伴一遇到事情就急,只知道蜀黍抓了人,去问也问不出个名堂,人还一直都没放出来。
甚至还会问东问西,相信所谓的神秘力量。
到头来....不止人弄不出来,白白浪费了时间,冤枉钱还花了不少。
真正的‘人财’两空。
其实一件刑事案子的处理流程,是很简单的。
蜀黍只要初步怀疑你有犯罪嫌疑,或者有线索、证据指向你,就足够抓人了。
最长有一个30天的‘无责’拘留期。
在这个时间内,哪怕是抓错了,只要给放掉或者取保就可以了。
不会有任何人需要承担责任。
所以说.....刑事拘留的门槛,是非常低的。
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案子,辩护跟取保的空间会很大。
律师的作用,从这里就能体现出来了。
无论是跟办案机关去联系、询问,还是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情况,都相当于在告诉对方......不要给我乱搞,我会一直盯着你们,查不到东西就赶紧给我放人。
要知道,在侦查初期阶段,大部分案子的证据....是没有那么充足的。
蜀黍会想尽办法在口供上突破你。
其它证据在哪里,有没有上下游的同案犯,你在里面具体做了多少事情,违法所得是多少,银行流水怎么回事,聊天记录.......
或许跟你这个案子有关系的,还需要你去指认。
能力比较强的律师,会从谈话中推断出......蜀黍手上有什么证据,能拿捏死、还是搞不定。
顺便给当事人‘加强’一下心理防线,怎么能扛过这30天。
甚至还有的,他确实没做过、无辜、冤枉的。
万一被特殊‘照顾’了,认了不想认的怎么办?
万一嘴巴不严谨,什么都往外说,蜀黍本来想抓你A的事,结果你说了b的事情怎么办?
这个时候,律师就是最好的‘帮手’嘛!
当事人有没有被突破,有没有掉入故意设定的‘问题陷阱’.....见个面聊聊,一切不都清楚了。
这样才能更好的应对下一步,在30天之内,把该做的工作做了,该拿的‘取保’的条件都去拿了。
跑到程序之前,把所有蜀黍的预判、动作、条件.....全都创造好,才有可能把整个刑事案件都给消弭掉,把人给搞出来。
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可如果时间到了,案子却还没查清楚怎么办呢?
那就必须要让检察署去下达‘逮捕决定’,才可以继续把人给关在看守所。
一直到法院判刑为止。
短的半年,长的好几年。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案子最终哪怕真的无罪,也得想办法弄个缓刑出来。
不然就得对你进行‘赔偿’、对办案人员‘追责’了。
这里面的门道更多。
所以说......一个好的刑事律师,绝对能改变某些命运。
“咚咚!!”
“请进......”
蒋梦瑶推门进来道:“金律,那边打电话过来了。”
说着,就把手机递了过来。
金胜抬手接过。
“喂.....”
“金律师,我是于翔斌。”
这个名字一出,顿时让金胜回想起了前几天在机场停车场的画面。
当时他和张倩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