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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翔图书 > 开局被顶替,我越战越勇 > 第633章 薛正泰

第633章 薛正泰(2/3)

    大家都是老师,薛正泰很理解这个行为。

    “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有点好奇了。”

    “讲讲,让我也来评鉴一下。”

    金胜当然不会拒绝这个要求了。

    “我在延伸说明这里,着重强调了关于‘防卫’、‘责任’、‘赔偿’,这几点。”

    “并引用了一个‘典型’案例来进行说明。”

    “小偷去一户人家干坏事,结果主人家突然回来发现了对方,大声呼喊的同时,还迅速拿过不远处的水果刀,直接挡在了大门口。”

    “碍于此,小偷慌乱之下,打算从窗口逃生,不料失足‘坠楼’身亡。”

    “事后,家属将户主告上了法庭,索赔137万。”

    “法院最终判赔27万,差不多5分之一的诉讼请求。”

    “给出的核心依据只有一点。”

    “持刀阻挡对方逃脱,并造成严重后果,超出必要防卫限度。”

    “虽不涉及刑事处罚,但民事上具有一定过错。”

    “房主不服,选择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老师,您觉得这个判罚.....合理吗?”

    薛正泰作为教刑法的老师,又岂会不明白这里面的因果关系。

    小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实施偷窃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264条。

    当房主发现后呼喊,对方停手并打算逃离,则属于‘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停止。

    而大门作为唯一的逃生通道,你持刀堵住,就相当于把对方逼入了绝境。

    虽未直接进行攻击,但存在故意阻挡,给对方制造心理压力,对死亡结果存在一定过错。

    除非小偷手里也握有攻击性武器,并向你进行了口头、动作上的挑衅。

    否则在司法实践中.....屋主必然存在相应的责任。

    这既是对双方行为在法律上的解读,也考虑到了一些‘人道主义’方面的东西。

    毕竟‘人没了’不是。

    其实最正确的做法,是优先保护自身安全。

    看到对方已经停止不法侵害,那就躲远点放他走,接着立马报警。

    专业的事情,就让专业的人来处理。

    现在到处都是监控,对方又能往哪儿跑呢?

    如果硬来,指不定会把事件升级。

    从入室盗窃演变成抢劫、S人的例子不是没有。

    就算房东厉害,把小偷给搞定了。

    可一旦把对方搞成重伤,或者挂掉,还会涉及‘防卫过当’、‘故意伤人’、‘过失致人S亡’。

    是的....你没听错,就是原本被侵害的房主,反过来成为了‘刑事犯罪’的被告人。

    金胜之前不就处理过好几个类似的案子嘛!

    薛正泰此时笑着摇了摇头。

    “如果我没猜错,你在论文中,一定主张房主无需担责。”

    “对不对?”

    这有什么不敢承认的,金胜当即应道:“不错!”

    “无论从刑事上的‘防卫’属性,因果关系,还是民事上的责任划分。”

    “我都认为房主不存在任何过错。”

    “不应该赔偿一分钱。”

    薛正泰立即抬手示意道:“说说你的理由。”

    金胜点头道:“这个案子的原委、法律关系,其实都很明朗,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入室盗窃,正当防卫,自主行为。”

    “法官审判的时候,忽略了一个‘关键点’。”

    “这也是实际中,那些高高在上大老爷的通病。”

    “那就是普通人在碰到突发变故,应有的正常反应。”

    “回到家一开门,发现里面有个陌生的不速之客,肯定会‘惊讶’,脑海里浮现一个问号:这谁啊!怎么会在我家里?”

    “同样,小偷干坏事被发现,也会心虚、害怕、慌乱、想跑、尽快离开这里。”

    “包括那些后来把心一横,犯下更大罪行的人,除非打从一开始就想好了要这么做,否则受限于自身本能行为逻辑,绝对逃不开上述所说的几种反应。”

    “而当房主看到不寻常的一幕,立即便会意识到....遭了,是小偷。”

    “随即就会高声呼救,希望能惊动周围邻居。”

    “要么来帮忙抓小偷,要么帮忙报蜀黍。”

    “接着根据就近原则,会在身体周边寻找一切可以握在手里,用来防卫的工具。”

    “首选,一定是威慑力最高的东西,刀就很合适。”

    “至此,两个阶段结束。”

    看着金胜抬起的两根手指,薛正泰点了点头,表示认同。

    作为刑法专业的老教授,他很清楚里面的法律行为逻辑。

    金胜接着往下说......

    “最后,就说到了自主行为这一点上了。”

    “房子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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