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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2章 小赚一笔咨询费(1/3)

    金胜微微颔首道:“那就可以了。”

    “不过你还得预防一个‘重点’,就是有人找你麻烦。”

    “底下的分销、代销,一定要跟他们说清楚,是上游渠道商把假货当成正品卖给你,你也是受害人,并且刚刚才知道这事。”

    “如果有顾客来找,你同样得毫无条件的退货退款。”

    “哪怕对方要求退一赔三。”

    “其实......我个人建议,最好的防守还是报蜀黍。”

    “这样才更能进一步证明,你并不是‘主观故意’卖的假货。”

    “之后有任何责任,都与你无关。”

    庄毕凡有些不好意思的抬手摸了下鼻子,‘干笑’了一声。

    “金律师,我也不瞒你。”

    “这个事吧!我没想报蜀黍,打算走民事纠纷这一块。”

    “不是有那个什么消费者权益保护嘛!”

    懂了,这是要钱。

    务实成年人的选择。

    金胜心里倒没有任何的波动。

    “庄先生,我尊重你的选择,但还是得提醒一下。”

    “这个案子一旦走民事、上法院,很有可能走着走着,对方就涉嫌刑事了哈......”

    “到时候,法院肯定会把所有案件资料,移交给蜀黍那边去。”

    庄毕凡恍然道:“哦.....这个我知道了。”

    “不过还有个问题。”

    “就是我如果私下去跟他说,一定要退一赔三,否则就会去报蜀黍,这是不是就涉及了那个.....什么敲诈勒索啊?”

    “因为我看到网上有不少类似案子。”

    “连正常的拆迁补偿,都能被定为犯罪,最后还被判了刑。”

    这些新闻金胜也看过。

    很多网友都觉得离谱,不可思议。

    连正常签过协议的赔偿行为,都能事后被打成敲诈勒索。

    殊不知,那都是以偏概全、未窥全貌的解释罢了。

    一件刑事案出结果,需要经过治安、检察、法院,三道程序。

    律师还会进行监督、挑刺。

    要真有什么问题,除非有人能打通全部关节,否则没那么随意。

    甚至还要考虑‘上诉’被打回、或者翻案的可能性。

    终身追责制,你当是开玩笑。

    作为一个圈内人,法律从业者,金胜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真实情况中,这类案子的数量不少。

    网上爆出来的几个,只是冰山一角。

    要知道.....任何一个村子,都会有刺头。

    平时游手好闲、偷鸡摸狗。

    一碰到拆迁这种‘捞钱’的好机会,谁会轻易放过。

    人心都是贪婪的。

    要求多补偿、阻挠、钉子户、诬告、上访......

    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别人做不出的事。

    金胜笑了笑道:“不会的,你可以放心,买到假货了,退一赔三是正常的维权行为,法律上都是有明文规定的。”

    “好好好.....那我知道了。”

    庄毕凡明显松了口气。

    出于对客户负责的态度,金胜继续补充道:“但你还是得记住一点。”

    “哪怕对方拒绝赔付,你也千万不要去讲,什么如果不给钱,我就怎么样怎么样.....”

    “这种隐隐带有‘威胁’之类的话。”

    “万一人家留了证据,对你可能会非常不利。”

    庄毕凡笑着应道:“这个我知道......”

    “在今天之前,我就问过一个懂点法律的朋友。”

    “他也提醒,让我把条件跟对方说清楚。”

    “不管人家答不答应,别有什么情绪,多余的话也最好别说。”

    “要说漏了嘴,可能有理变没理。”

    金胜微微点头道:“你朋友说的没错。”

    “摆事实、讲道理、照规矩.....只要遵循这三个原则,那就基本出不了错。”

    “但在这里呢?我给你普个法。”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辅佐。”

    “报警是向治安机关举报他人违法的行为,与你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途径维权无关。”

    “换而言之,你可以同时进行报警和索赔,两者并不冲突。?”

    “但这个条款不适用于你现在的情况。”

    庄毕凡有些好奇道:“为什么?”

    “你之前不是说,能要求对方退一赔三吗?”

    金胜不急不慢的回道:“我只是说,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正常维权手段,不构成敲诈勒索。”

    “并没有明确,这个手段能用在你这次的案件中。”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顾名思义,保护的是消费者。”

    “这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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