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打一个贴心。
法官适时开口道:“被告方,你们可以对新证据进行阐述了。”
“好的......”
施俊霖应了一声后,拿起早已准备好的资料。
正要进入表演阶段,秦彦突然举手出声道:“等一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依据该条例,原告方.....申请撤诉。”
“通过之前的庭审,我方当事人孟丽娟认为....错不完全在被告人徐婷身上。”
“相反,大部分责任应归咎于第三人王昊。”
“徐婷已经提出分手,并切断所有联系方式,主动离开的情况下,王昊在间隔半年后,依然找到其进行纠缠。”
“这对于徐婷造成了严重困扰,以及精神伤害。”
“同为女性,原告对其所经历的遭遇,表示同情。”
“故此.....王昊在婚姻存续期间,把一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徐婷的行为,可以看做是对其进行的相应补偿。”
“不应要求其返还。”
果然不出所料,这老狐狸是不敢赌了,他要阻止施俊霖展示两份新证据。
顺便再告诉自己这边,希望能用放弃所有诉求,来为王昊争取一线生机。
包括之前已经确认的几十万金额。
‘交易’......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中,是允许原告在庭审中进行口头撤诉的。
只要法官同意,在庭审笔录中记录好,原告签字确认就行。?
好不容易走到这一步,施俊霖哪能轻易放手。
虽说自己属于被告这边,提出的意见并不能成为决定对方能否撤诉的关键因素。
但法官或许能听进去呢?
施俊霖同样举手道:“反对.....”
“在答辩书中,我方明确强调过,本案第三人王昊的某些行为,已经涉及了刑事犯罪。”
“一旦撤诉,将会严重损害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因此,恳请法庭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8条之规定,依法裁定驳回。”
说完之后,施俊霖淡淡瞟了一眼对面。
这是在告诉秦彦,现在才妄想用钱来抵罪,是不是太晚了。
还拽法条.....搞得跟谁不会似的。
来呀!继续互相伤害啊!
认输的机会又不是没给过你们,把握不住能怪谁?
不中用啊!
秦彦这次再也不忍了,直接朝着施俊霖道:“得饶人处且饶人。”
“一夜夫妻百日恩呐!”
施俊霖毫不退缩的和秦彦对视着。
“有因必有果。”
“诉讼是你们主动发起的。”
“有些上不了台面的龌龊事,我在答辩书上写的清清楚楚。”
“已经算是做出提醒了。”
“但凡你们有点良知,又怎么可能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和解的渠道,我方也一直都敞开着。”
“请问......这位来自顶级律所的合伙人律师,你可曾主动联系过我们寻求和解?”
“唯一的一次电话,还是在开庭前两天。”
“秦律师问我有没有切实证据,能印证针对王昊的指控。”
“有没有这回事儿,他做没做过,难道自己心里会不清楚吗?”
“竟然还来问我。”
“哦.....现在撞到南墙,要头破血流了,你才知道要拐。”
“这可能吗?”
“我告诉你们,便宜我们不会占,事情一码归一码。”
“该退还的钱,徐婷一分都不会留在手里。”
“但王昊需要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同样一点都不能打折。”
“我会牢牢盯着.....”
这番话可谓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在讽刺对方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同时,施俊霖还暗暗给秦彦挖了一个坑。
为的.....就是想把王昊的‘悔、恨’两种情绪无限放大,祸水东引。
最好能当场来一出‘狗咬狗’的戏。
到时候就好看了。
原告席上,不只是秦彦皱着眉头,脸色难看,就连一旁的姜雨涵、牛夫人同样也是如此。
反观王昊......
瞟了一眼刚拿到手的聊天记录,神情顿时变得慌乱、额头上冷汗止不住的往外冒。
正如施俊霖所说,干没干坏事,心知肚明。
一旦暴露在阳光底下,想不进去包吃包住都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