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婷照办后,当晚就将所有东西,全都交给了一个来取的陌生男人。”
“地点为.....当时两人居住的小区,北门出口。”
“对方所开车辆为黑色轿车。”
“所有证据中,你们只是提供了购买烟酒的支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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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没有5万现金‘从何而来’的记录。”
“眼下电子支付普及,谁没事会在家里放这么多现金。”
“最重要一点,你们怎么证明......这一切都是受了王昊委托。”
“我完全可以说,这是徐婷自己要买的。”
“毕竟那个时间点临近春节,她给家里长辈买点年货很正常。”
“再加上当时两人没有涉及‘分手’这一说法,关系仍旧亲密。”
“王昊肯定会帮其报销年货花费的。”
“至于额外的5万块。”
“这一点,从2021年2月2号那笔转账就能看的出来。”
“当时同样是春节马上来临,王昊转了5万给徐婷。”
“并留言:让她不必担心钱,去多买点年货,开开心心、风风光光的回老家。”
“这是徐婷自己亲口承认的,总没错吧!”
说完之后,秦彦还抬手对着被告席示意了一下。
范儿很足!
联动之前已经认定的事实,来攻击双方都没‘扎实’证据的薄弱处。
果然经验丰富。
不过施俊霖才没有心思掰扯这些。
有了法官之前‘嘴替’作为铺垫,发动总攻的前提条件完全满足了。
“法官阁下,我有几个问题想要对第三人王昊进行询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调查和辩论阶段,当事人(包括被告律师)有权向对方当事人(原告)发问或进行辩论,但需经法官同意。?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经过这一程序,除了法官发问需要回答之外,你可以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除非你自己想说。
而说的一切,都将会被书记员如实记录。
法官抬头看向被告席道:“说说你的理由。”
施俊霖一脸严肃道:“接下来我要问的内容,事关本案定性。”
一听这话,秦彦心里顿时一个‘咯噔’,眼神有些惊疑的看了过来。
审判席上,法官当然也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刚才他同情心作祟之下,已经向王昊进行过逼问了。
可惜被秦彦一个‘软钉子’给挡了回来。
毕竟没有任何关联的证据,他不好再继续发问。
只能回归案子本身的性质.....‘赠与合同纠纷’。
没想到,施俊霖竟然打算接力向王昊发起攻击。
莫非......他手里有货?
正当法官还在思索的时候,施俊霖继续开口道:“作为一名律师,我的职业道德告诉我,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尽力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刚才庭审中,根据我方当事人徐婷女士的讲述。”
“在2023年5月25号当晚,第三人王昊对她.....进行了‘下药、迷J’。”
“这种行径如果属实,那就严重涉及到了刑事犯罪。”
“因此,为了更好的维护我方当事人权益,以及法律的基本原则。”
“恳请法庭能允许我针对这一点,进行询问、证实。”
听到这一番掷地有声的话,王昊直接傻眼了。
不是都过去了吗,怎么又来?
没完了这是.......
秦彦立即开口反驳道:“被告方律师,今天开庭是为了弄清楚‘赠与’部分有多少的问题。”
“2023年至今的部分,也已经主动放弃了追偿。”
“如果你有切实证据,可以直接向治安部门反映,也可以申请法庭进行移交,而不是在一个民事开庭中,讨论当事人之一,是否涉及刑事犯罪的问题。”
“这已经严重偏离了本次开庭目的。”
这是在警告施俊霖。
别逼逼赖赖紧抓着这点不放。
都已经主动‘让利’了,你还想怎么样?
如果再继续纠缠,那你就拿出实质性证据来,否则小心我告你‘诽谤、污蔑’。
施俊霖又怎么可能会听不懂。
立即把目光投向对面皱着眉头,一脸严肃的秦彦,微笑着摊开双手道:“秦律师,何必这么上纲上线呢?”
“先刑后民的原则,相信你应该不会陌生吧!”
“既然在民事庭审中,出现了有人涉及刑事犯罪的嫌疑,那肯定要弄弄清楚啊!”
“这对我们双方....可都是有好处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