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几乎是扑了过去,跪在冰冷的泥水里,双手疯狂地扒开覆盖在箱子上的泥土。箱子比他预想的要沉。他用力将它拖了出来,放在相对干燥一点的地面上。铜锁锈蚀得厉害,锁梁几乎与锁体锈死在一起。
林默环顾四周,目光落在旁边一块棱角尖锐的石头上。他抓起石头,深吸一口气,用尽全身力气狠狠砸向那把锈锁!
“哐!哐!哐!”
沉闷的敲击声在狭小的地下空间里回荡,震得耳膜嗡嗡作响。每一下都仿佛砸在他紧绷的神经上。终于,在不知第几下重击后,“咔哒”一声脆响,锈死的锁梁应声断裂!
林默的心脏几乎要跳出喉咙。他颤抖着手,掀开了沉重的箱盖。
一股更浓烈的陈旧纸张和皮革混合的气味扑面而来。箱子里没有金银财宝,只有厚厚一摞用油纸仔细包裹着的文件、信件和一个扁平的硬纸盒。
他首先拿起最上面的油纸包,小心翼翼地拆开。里面是几张泛黄发脆的纸张。借着微弱的手电光,他辨认出最上面一张是——出生证明!
姓名:林默。
出生日期:1980年7月15日。
出生地点:xx县人民医院。
父亲:林建国。
母亲:李淑芬。
日期清晰无误。林默的目光急切地扫向另一张纸——结婚证!同样是油纸包裹,保存得相对完好。上面是父亲林建国和母亲李淑芬的黑白合影。照片上的父亲年轻,但眼神空洞,嘴角没有一丝笑意,只有一种深沉的疲惫和麻木。母亲则显得有些拘谨和茫然。而登记日期赫然是——1980年6月1日!
结婚日期:1980年6月1日。
他的出生日期:1980年7月15日!
仅仅相差一个半月!
一股冰冷的窒息感瞬间扼住了林默的喉咙。他死死攥着这两张薄薄的纸片,指关节因为用力而发白。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白纸黑字的证据摆在眼前,带来的冲击力依旧如同重锤,狠狠砸在他的心上。仓促!极度的仓促!父亲在春芳投河后不到半年,就仓促地与母亲结婚,而自己,在婚后一个半月就出生了!这几乎坐实了王志国的话——自己很可能就是父亲在巨大创伤后,麻木绝望状态下,为了某种“任务”或“交代”而留下的生命。一个没有爱情,甚至可能带着怨恨和痛苦印记的产物。
手电光剧烈地晃动起来,林默的视线有些模糊。他强迫自己移开目光,看向箱子里的其他东西。
下面是一本厚厚的、深蓝色封皮的笔记本。封面没有任何字迹。林默颤抖着翻开。
是父亲的笔迹!工整,但透着一种压抑的沉重。
开篇的日期是1979年11月。正是春芳投河后不久。
“11月15日。阴。冷。她走了。河水那么冷……是我推了她一把。我该死。我永远无法原谅自己。每晚闭上眼,都是她最后看我的眼神……绝望,怨恨,还有……我不敢想。我活着,就是罪孽。”
“12月3日。雨。又去了河边。站在她消失的地方,水很急。真想跳下去……但懦弱如我,连死的勇气都没有。王叔(王志国)说得对,我该离开这里,离开这片吞噬了她的土地。可我能去哪里?城里?那里就能洗刷干净吗?”
“12月20日。雪。介绍人又来了。说邻村李家姑娘,叫淑芬,人老实本分。呵……本分?我这样的人,还配谈什么本分?他们都说,该成家了,该有个后了。像个任务。也好。行尸走肉,做什么都一样。答应了。”
“1980年1月5日。晴。见了李淑芬。她低着头,话很少。看得出她也不情愿。同是天涯沦落人?算了,就这样吧。至少……能给家里一个交代。给死去的……一个交代?” 字迹在这里有些潦草,透出深深的无力。
“1980年6月1日。阴。领证了。像完成一桩买卖。她搬进了知青点的空房。空气沉闷得让人窒息。我对不起她。更对不起……春芳。”
“1980年7月15日。暴雨。孩子出生了。男孩。护士抱给我看,小小的,皱巴巴的。淑芬累得睡着了。我看着这个孩子,心里没有喜悦,只有无边无际的恐慌和……罪恶感。我的罪孽,又多了一条。这个孩子,会背负着怎样的命运?这片土地,这个姓氏,仿佛带着诅咒。我该怎么做?我能怎么做?也许……只有赎罪。用我的一生,用我的所有,去偿还欠下的债。对春芳,对刘家,对……这个无辜的孩子。”
日记在这里中断了。后面是大片大片的空白。
林默的眼泪无声地涌出,混合着脸上的雨水和泥浆。他终于明白了父亲那终生的沉默和疏离从何而来。那不是冷漠,而是被巨大的痛苦和负罪感压垮后的麻木,是面对自己“罪恶”产物时的无措和逃避!父亲将春芳的死、刘家的悲剧、以及自己这个仓促出生的儿子,都视为他必须背负的沉重十字架。他用沉默将自己活成了一座孤岛,一座囚禁着无尽悔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