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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翔图书 > 王凌在明末 > 第334章 永昌宗藩改制

第334章 永昌宗藩改制(2/2)

归化皇宫传旨。

    皇嗣封赏诏

    长子石赫鲁(四岁)

    封号:漠南镇国公

    敕曰: 赫赫王庭威震朔漠,鲁钝之器当琢为玉。赐呼伦贝尔草原三千里为食邑,岁收牛羊各五万头。准建漠南互市城,榷场税收三成归其府库。\"

    特赐:

    永昌帝所佩错金匕首

    晋商票号\"永昌通\"漠南分号三成股契。

    规制:

    年满十岁须入南京国子监蒙学班,通晓汉蒙双语方可继爵

    次子石萨仁(三岁)

    封号:科尔沁辅国公

    敕曰: 萨满鼓声通天地,仁德之心连蒙汉。赐西拉木伦河两岸草场,岁给战马三千匹。特许组建科尔沁商队,持金符通行朵颜三卫。

    特赐: 崇祯年间辽东经略熊廷弼所遗铁甲 ,临清商团\"七十二酒楼\"塞北分店地契 。

    规制: 每岁需向大明兵部进献良马五百匹,连续十年未足额则削封百里

    幼女石其其格(一岁)

    封号:昭敏公主

    敕曰: 昭昭日月耀龙城,敏慧天成续盟约。赐鄂尔多斯河套地八百里,岁拨盐茶专营银十二万两。准设河套纺织局,享漠北羊毛专购权。

    特赐: 金玉首饰一套,封邑一处。

    规制: 及笄之年须在归化城主持蒙汉通婚大典,每年促成百对者加食邑百里

    至此,蒙古王公心心念念的血统大业完成,蒙古王公长期悬在心中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漠南蒙古死心塌地的跟着大明皇帝混了,直至百年以后完全被同化。

    从这一方面讲,石红玉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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