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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翔图书 > 大明:当了三年圣孙,称帝六十载 > 第1336章 万历五十三年 1

第1336章 万历五十三年 1(1/2)

    乾清宫那番定调的话语,随着夏日的热风,似乎也渐渐飘散在官员们“一阵风”的预判里。

    天子老了,这是朝野上下心照不宣的共识。

    精力不如壮年,手段也趋向宽仁,至少在前些年的光晕下,许多小节确实被默许或轻纵了。

    太子殿下仁厚,正等着承继大统,按常理,老皇帝晚年理应与臣子们留些香火情分,平稳过渡,将那些得罪人的、刮骨疗毒的事,留给新君去树立威信才对……

    当然,有这些想法的人,都是官场上多用心思做事的。

    忠臣要略刊发后的几个月,官场确实肃静了一阵子,奏章里的空话套话少了些,各地也偶有“响应圣训、惩处宵小”的消息报上。

    但很多人心底那根弦,又随着时间推移慢慢松弛下来。

    毕竟,陛下已是望七之年,还能有多少心力,去追查那无处不在的积弊惰性呢?

    不过是文章示警,敲打一番罢了。

    风头过了,该怎样,或许还是怎样。

    不少人心存侥幸,观望着,等待着这阵“春风化雨”自然止歇。

    然而,万历四十九年秋,一道发自西南的奏报,犹如惊蛰前的第一声闷雷,猝然炸响了这种侥幸。

    云南曲靖知府吴友仁,在任七年,贪墨矿税、勒索商旅、强占民田,累积赃银逾三万两,更纵容家奴打死控告的彝民头人子弟,险些逼反头人。

    此事被新任巡按御史密查实据,直奏中枢。

    若在往年,此类边远之地官员的贪腐,或许申饬、降调,甚至以“稳定边疆”为由遮掩过去。

    但这一次,奏章抵达御前不过十日,朱批便下:吴友仁 “剥民肥己,戕害边氓,赃私狼藉,着即革职拿问,家产抄没。三法司从速严审定拟,不得稍延。”

    诏命迅疾如电。

    北镇抚司缇骑直下云南,将还在知府衙门饮酒作乐的吴友仁锁拿进京。

    审讯雷厉风行,年底之前,吴友仁被判斩立决,于西市明正典刑。

    其涉案的胞弟、妻舅、心腹师爷、以及曲靖府内与之勾结的知县、吏目等三十余人,或绞或流,家产一并抄没。

    更令人心惊的是,朝廷并未止步于此,以此案为引,督察院与刑部对云南近年钱粮、刑名进行了一番彻查,又牵连出州县佐贰、吏胥数十人,分别予以革职、流放、徒刑等惩处。

    一府之案,最终波及上百人,滇地震动。

    消息传开,朝野方才凛然一惊,陛下动真格的?

    但旋即又有人自我宽慰,毕竟是边陲,毕竟民愤较大,杀一儆百,或许……只是特例?

    然而,“特例”很快变成了常态。

    万历五十年新年一开年,更令人瞠目结舌的大案爆发。

    南京户部尚书钱益,留都重臣,清流雅望,却暗中与海外商号勾结,在漕粮改折、库银支放中大肆贪墨,数额巨大。

    其手法非常隐蔽,御史们并没有发觉,可是锦衣卫却找到了不对劲的点。

    奏陈陛下后,天子直接绕过常规程序,密令南京守备太监协同新任南京都察院左都御史暗中查证。

    待证据确凿,一道圣旨直达南京,钱益被当场锁拿,押解进京。

    此案在京城引发了更大的波澜。

    钱益门生故旧不少,朝中亦有人为之缓颊,言其“虽有贪渎,然于漕运、库藏亦有劳绩,且年事已高,可否从宽”。

    奏疏呈上,乾清宫毫无回音。

    不久,判决下达:钱益 “位居留都管钥,负朕深恩,贪黩无厌,蠹国病民,罪无可逭。着革去一切职衔,秋后处决。家产尽数抄没,妻孥流放琼州。”

    与其勾结的海商,没收出海许可,主犯拿下、下属郎中、主事等数十人,亦分别被处死、流放、革职。

    南京户部为之一空。

    接连两桩大案,尤其是钱益这样的二品大员被果断处决,彻底粉碎了官员们“一阵风”、“老皇帝心软”的幻想。

    他们惊恐地发现,陛下非但没有因年老而昏聩或仁慈,那支朱笔,落下时毫无犹豫,更无半分姑息。

    接下来的几年,大明朝开始又重新进入,嘉靖末年、万历初年严政的复现,甚至更为系统、持久。

    皇帝似乎在与时间赛跑,又似乎被西北一案彻底激发了沉潜已久的铁血心性。

    万历五十二年。四月,山东布政使侵吞黄河修堤款,导致河工草率,次年春汛小决,虽未酿成大灾,但查实后,该布政使即被革职抄家,下属知县、河官判斩监候者十六人。

    万历五十二年,八月,漕运总督坐失漕粮数十万石,虽辩称霉变漂没,但经查实多有虚报及勾结仓场盗卖之事,被夺职下狱,后死于狱中。

    相关漕丁、仓场吏员上百人被流放辽东。

    万历五十三年,都察院内部清查,一名巡按御史在巡察江西时收受巨额贿赂,为豪强掩盖命案,事发后被公开处决,连带都察院内失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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