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技术推广后的企业管理所埋下的伏笔。
李向东在计划书中明确提出:1.从自己私人账户中划出2亿元华币,作为个人投资量子通讯网络的专项资金;2.自己提供全套的量子通讯技术(包括量子计算机和量子网络技术)的技术资料;3.在研究团队遇到困难的时候给予必要的有效的技术指导。在李向东完成上述三项条件,完成所有技术的研究开发后所成立的通讯公司里李向东个人必须占有40%的股权。
这就好比在现在的“移动”和“联通”、“电信”公司里,李向东占4成股权的话,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局面。
这个内容牵涉太大,刘一斌教授对此可没有决定权,急忙向华国主管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