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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0章 林默:“发育不全,还能称之为一个器官吗?”(1/2)

    没有迟疑,林默直接站了起来:

    “审判长,检察官试图用‘冷静’来凸显出我当事人的冷漠,增加其报复心态的合理性,试图以此否定侵害的紧迫性。

    但我想说的是,这完全是对身处绝境之人的一种苛责!

    审判长,试想一下,当一个人被三头饿狼包围时,他停止无用的哭喊,大脑飞速运转寻找狼群的弱点,与其说这是冷静,倒不如说这是求生本能激发的最后清醒!

    而我的当事人面对的,不是一个侵害人,而是三个!

    他们是活生生的人,是一个危险的共同体!

    正如我方所指出的,他们还是家人,这意味着更高的默契度和更强的报复冲动!

    为了活下来,我当事人必须冷静清醒,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活下来!

    在这种极端情况下,普通的反抗,例如抓伤一个人或推开一个人,不仅无效,而且是致命的!

    为什么?

    因为正如我方所强调,任何对其中一人的攻击,如果不能立刻、同时地瓦解所有人的攻击能力,都只会激怒另外两人,招致更疯狂、更致命的报复。

    我的当事人面临的将不是简单的强歼,而是被灭口的极高风险!

    因此,在这种特定情境下,我当事人所采取的‘精准、快速、使对方瞬间丧失攻击能力’的方式,不是一种‘选择’,而是在那种力量对比下唯一可能活命的途径。

    她必须冷静地思考,因为她任何一个不冷静的、无效的反抗,都可能直接导致她的死亡!”

    说到这里,林默郑重的敲了敲桌子,严肃道:

    “要知道我的当事人不是在对付三个独立的个体,而是在对付一个整体的、叠加的、随时可能升级的致命威胁。

    是在面对一个危险共同体。

    因此,她的防卫行为,必须被视为是针对这个整体威胁的一次性、彻底性的解决!

    所以,她的行为,不是报复,而是为了在最短时间内,同步解除所有威胁源,从而确保自己能活着离开那个房间!

    这正是无限防卫权立法精神的核心——在生死关头,法律不应对防卫方式吹毛求疵。”

    说完,林默看向冯海,冷声严厉道:

    “检察官的话,无疑是将我的当事人描绘成一个冷酷的算计者。

    算计着江雨被压迫的一切仇恨,然后将江雨所有的暴力行为都归结于报复。

    但他错了!

    我的当事人只是一个在生死线上,被求生本能逼出最后一丝急智的绝望者!

    她不是在想我要如何报复他们,而是在想我要如何才能不死在这里。

    因此,这种所谓的冷静,非但不能否定正当防卫,反而恰恰证明了,她的行为是面对特殊危险结构时,最具必要性、且唯一合理的防卫反应。

    这完全符合特殊防卫的立法本意,应当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无罪!

    以上。”

    此时的林默威严无比,浑身都散发着杀气,一词一句都威严无比。

    冯海全程都在认真听,脑子也在一直思考。

    在林默结束的一刻,他就站了起来,露出一抹微笑。

    这个方向,他心里早就有数了!

    随即他说道:“林律师说的很好,完全的将江雨当时的绝境给陈述了出来,也阐述了,江雨追求的是整体威胁进攻,彻底性的解决问题。

    那么,江雨为什么不能杀人呢?

    要知道在那种情况下,就算是江雨杀人,她现在也就没有这些麻烦了。

    甚至可能我们检方都不会起诉她。

    因为她如果是杀人,或者是其他更加恶劣的攻击手段,陈店三人死了,或者重伤,甚至是植物人。

    都无所谓。

    因为这都符合林律师你说的无限防卫权之内。

    但是!

    江雨明明在用锋利的指甲控制挟持了几人后,再用‘那里’进行攻击。

    这难道不是一种蓄意伤害吗?

    甚至羞辱的意味更在伤害之上!

    林律师,我方并不反对江雨的防卫解释,我方一直讨论的是,为什么江雨要选择进入的方式来进行防卫。

    林律师刚刚说,在那种情况下。

    江雨要选择一种最具威胁的进攻方式。

    那么为什么不能用指甲插入脖子,直接了当的杀死呢?

    别跟我说什么引发仇恨。

    刚刚江雨自己也说了,她在对陈店进行攻击的时候,王清也疯了。

    所以,江雨选择进入的方式,比杀死人更加容易让人陷入疯狂。

    进入式防卫,完全就是一种伤害力较低,侮辱性极强的方式。

    它难度极高,不达到特定的身体条件完全无法实施。

    林律师你自己刚刚也说了,要快速的解决威胁。

    杀人才是当时最快的手段!

    而不是进行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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